[問題] 騎乘自行車規則?

看板bicycle (單車 腳踏車)作者 (feifei)時間14年前 (2011/10/27 10:20), 編輯推噓2(208)
留言10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抱歉~交通版比較少相關資訊,故於此提問) 今天早上我騎自行車在人行道上被機車撞到, (沒錯,機車騎在人行道上!!) 對方硬凹說我也騎在人行道上而且逆向, 所以雙方都有錯… 於是剛查了一下道路交通規則 第 124 條 慢車行駛,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並服從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 慢車應在劃設之慢車道上靠右順序行駛,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側路邊行駛。 但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對行駛地區、路線或時間 有特別規定者,應依其規定。 慢車不得侵入快車道或人行道行駛,並不得在禁止穿越地段穿越道路。 想請問事故現場並沒有劃設慢車道(自行車道) 所以騎在人行道上是否違法呢? 如果上法院是否雙方都有錯,對方就不用負民事責任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127.18

10/27 11:49, , 1F
都不能上人行道,不過自行車好像有通融,撞行人責任跑不掉
10/27 11:49, 1F

10/27 11:50, , 2F
跟機車撞的話,自行車只要無過失(速度過快等等),機車穩輸
10/27 11:50, 2F

10/27 11:59, , 3F
人行道->專供行人通行,沒有什麼通融不通融的...
10/27 11:59, 3F

10/27 12:00, , 4F
再者,要達到無過失是非常困難,除非是極端狀況...
10/27 12:00, 4F

10/27 12:01, , 5F
因此這種狀況下 雙方都是有責任..只是責任比例問題..
10/27 12:01, 5F

10/27 12:02, , 6F
還是建議版友 發生這種事情..一樣還是叫警察吧!!不要被唬住
10/27 12:02, 6F

10/27 13:10, , 7F
很多地方的自行車道就規劃連人行道上..所以單車未必不能騎
10/27 13:10, 7F

10/27 14:55, , 8F
高雄的自行車道就規劃在人行道上
10/27 14:55, 8F

10/28 13:00, , 9F
當然有規劃在人行道上的是例外,但法令是原則阿。
10/28 13:00, 9F

10/30 17:31, , 10F
誰受傷就贏了
10/30 17:31,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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