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罰單簽名「馬英九」 酒駕多一罪已回收
罰單簽名「馬英九」 酒駕多一罪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張弘昌/台中報導】
2012.09.02 02:40 am
台中市林姓男子兩個月前,涉嫌酒後騎機車,因機車搖擺不定又未戴安全帽、沒開車燈,
被警員攔查驗出酒精濃度達0.43毫升,但他卻在告發單上,簽下「馬英九」3個字,台中
地檢署認為此舉影響警方舉發道路交通違規的正確性,依偽造文書罪將他起訴。
林男(41歲)到案後供稱,他是因被開罰單情緒極不穩定,沒有惡意,也未口出惡言或態
度不佳,想到自己工作收入不多卻要罰錢,才會在罰單上「亂簽」,發洩不滿情緒。
林男懊惱的說,正在煩惱繳不出罰單,沒想到又多了1條偽造文書罪。
市警五分局警備隊長陳俊彥表示,林男6月25日凌晨酒後騎機車,途經台中市北屯路與昌
平路口時,因未戴安全帽、未開車燈,沿途又搖擺蛇行危險駕駛,引起員警注意攔下盤查
。
林男表示自己先前有喝酒,休息一陣子後已酒醒,才騎機車返家,人都快到家門了,卻被
警察攔下,希望員警不要追究。
但值勤員警聞到林男身上有濃重酒味,依規定執行酒測,發現酒測值達0.43毫克,依規定
酒測值不能超過0.54毫克,林男雖然酒駕未肇事,仍違反公共危險移送標準,要開單告發
。
警方填寫告發罰單,並告知要扣留機車時,林男頓時情緒失控,抱怨「難不成要走路回家
」。
陳俊彥說,林男當時拒簽罰單,警方見他情緒極不穩定,一再安撫,忙亂中未詳看簽名內
容,執行勤務的警網返隊交班,才發現林男竟在罰單簽署「馬英九」的名字。
當日上午,警方聯絡林男到警局領取被查扣車子,並告知林男簽署「馬英九」姓名觸法,
涉嫌偽造文書罪,林男感到很後悔,但事實已造成,被警方函送法辦。
【2012/09/02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335623.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8.101.246
→
09/03 13:21, , 1F
09/03 13:21, 1F
→
09/03 13:22, , 2F
09/03 13:22, 2F
→
09/03 13:30, , 3F
09/03 13:30, 3F
→
09/03 13:30, , 4F
09/03 13:30, 4F
推
09/03 13:34, , 5F
09/03 13:34, 5F
→
09/03 13:36, , 6F
09/03 13:36, 6F
推
09/03 15:31, , 7F
09/03 15:31, 7F
噓
09/03 16:12, , 8F
09/03 16:12, 8F
推
09/03 17:26, , 9F
09/03 17:26, 9F
推
09/03 17:36, , 10F
09/03 17:36, 10F
推
09/03 18:35, , 11F
09/03 18:35, 11F
→
09/03 19:29, , 12F
09/03 19:29, 12F
推
09/03 21:34, , 13F
09/03 21:34, 13F
biker 近期熱門文章
28
89
12
51
PTT體育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