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撞到老阿嬤
依我最近的工作經歷整理一下一般車禍的處理狀況
我的立場會比較偏向警方
車禍發生→通知警方到場
警方處理的重點在於
1.傷患的緊急救護 (這主要靠消防系統)
2.蒐證
請注意,警察主要就只是把證據備齊而已,
實際的交通事件裁決、或是民事刑事判決
並不會在派出所裡面發生
所以酒測、筆錄、現場圖、照片、監視器畫面、行車紀錄器、雙方的個人資料
都是記錄的一部分
警察把這些準備起來,若進入刑事訴訟程序,這些都要上繳給檢方
再次強調,警察沒有權限做仲裁
警察能做的事情是促成雙方和解,大事化小
盡可能降低往刑事方向處理的可能
原因,就是省事
(當然,酒駕就除外了,酒測值0.15以上就直接送檢察官當作刑案偵辦
那文件就很多很多 -____-
有測出但在0.15以下,要不要移送就看偵查隊和當時值班檢察官的心情)
因此一般警察能提供的服務,主要只是備齊證據給雙方看
提供場地給雙方泡茶聊天談和解
降低雙方談話不小心揚起的音量
適時的提醒雙方"依經驗來說"可能的判決情況
(例如甲方明明就是肇因 卻在談判上太過唬爛
這警察可能會基於良心幫忙講一些話
或是肇責太明確 直接勸說乾脆點賠一賠了事)
警察通常是盡可能不介入的,因為介入麻煩會更多....
對於警察來說,了事(和解)是最重要的
推
07/09 22:48,
07/09 22:48
監視器的部分,就我所知大部分的系統
硬碟大概都只會準備約五~七天的儲存量
所以備份要及時
這類監視器的畫面不比行車紀錄器
要拍到大致上的發生經過 OK
辨識車牌號碼....嗯 機率比中頭獎高一點
(所以例如肇逃的事件,通常要調閱一路上的多台監視器
才會有一台辨識出部分號碼,而且還不一定是公家的監視器拍到的XD
再對比特徵把車找出來)
以下就請仔細的把他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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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在於
對方口頭跟你認錯 就算你有錄音
都不能當作事故鑑定的證據
畫面會說話
擔心的話就去派出所找受理你案件的警察聊一下
問問他的意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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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z 來自: 1.167.86.13 (07/10 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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