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的調解委員會(警方申請的?)

看板biker (機車 摩托車)作者 (相宇玄)時間4年前 (2020/07/09 08:05), 編輯推噓10(10047)
留言57則, 17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如同標題 於上個月底發生了一場車禍事故 是我騎機車不小心撞到對方騎腳踏車的老婦人 雖然事故初判結果還沒有出爐 一個月都還沒有到 但感覺上應該是我錯的比較多 對方就些微擦傷,可能有撞到頭 當下觀察是否有腦震盪這樣 後來對方的家屬表示 既然人沒有什麼事,相安無事就好了 表示不來跟我追究 作為比較理虧的我這方 對方如果這樣當然好啊! 事情正打算這樣過去… 沒想到我週一接到下週要在區公所開調解委員會的通知 我一頭霧水,後來聯繫對方的家屬 對方家屬說他們的態度還是一樣 而且調解委員會也不是他們去申請的 下週也沒有時間去 後來打電話去去區公所調解委員會才知道 這種可能是承辦員警幫忙申請的調解委員會 那這樣…這種調解委員會還要去嗎? 對方也表明說他們不會出席 如果我也不出席 這樣的調解委員會會怎樣呢?! 身為第一次當比較偏向肇事者的身份 表示一無所知,不知道應該如何處理應對比較好 下週的這場調解委員會,如果置之不理 會怎樣呢?! 又或者我應該怎樣做會比較好?! 以上 懇請機車板鄉民不吝情指教 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4.192.2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594253149.A.1F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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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你還是去,然後看對方家屬的意思,如果對方沒有要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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償就當場簽和解書,避免事後被咬過失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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顆顆 你以為這樣就過去了嗎 社會大學才剛開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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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你的學分費不會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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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調解委員要不要幫對方辦代理人,直接將和解書處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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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錯就去背,免得事後怎樣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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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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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車禍這個過失傷害有6個月的期限嗎?如上面所講的,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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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和解書之前都有可能被反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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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方沒到就沒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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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先不管對方下週有沒有辦法出席與否,這個委員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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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怎樣還是先去一趟,如果對方到時候真的也沒有到,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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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調解委員會也不用召開、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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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說我怎樣請他們下週去一趟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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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我知道有半年的刑事過失傷害追究法律責任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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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第一次,之前都是當被害者角度,第一次從比較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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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者角度處理車禍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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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能去就去,對方沒到你就要求申請調解不成立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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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這種委員會通常都一次好幾個啦,嚴格來講你們都不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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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其實不大,但你自認有錯就還是去吧,免得最後對方有去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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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後悔提告把你不去的事情拿來講,然後不論如何,如果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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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怕對方後來跑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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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心想大事化小,那就上網把和解書範本拿下來改一改,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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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都要,記得一式兩份(如果沒要出保險),雙方簽一簽,順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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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水果跟和解書去看對方 請他們簽名 拿給調解委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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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一次就結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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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個小紅包給對方,基本上就完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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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簽和解,照樣可以6個月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只是簽比沒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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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萬一對方越想越不對勁,和解書還是可以供法官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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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後續應該還會收到一張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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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也可簽和解,不過要在調解委員會上簽的,之後會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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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證,然後你可以打電話問當時的承辦員警是否是他申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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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可以知道對方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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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會申請調解就是要錢了,金額大小而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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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goodman:收到罰單,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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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TINA3016:這不是對方申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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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的和解是提告後和解撤告才有用,事(提告)前就沒有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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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啊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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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員警會依初判結果,看是不是違反哪條交通條例,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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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罰單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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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如果真的沒有任何違規也有可能就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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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簽和解書之前一切都還有變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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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我比較好奇警察會主動幫忙送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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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隊現場量測到時候就會問你要不要送調解,說要,他會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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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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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不是你,就是對方說要找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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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是程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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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員警會送喔,也沒有問,就自作主張送了,之前有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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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驗,我和對方也都一頭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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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對警察最省事阿 不然提告還要做筆錄 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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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告照樣要你去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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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警察局會幫你轉調解 不要理他就好 請對方也不要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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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和解 你就積極聯絡 對方這樣說 你就放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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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沒有強制你要到 本來就可以不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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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責大的一方乖乖出席只有好處沒有壞處,調解出席記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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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來向法官說自己有和解誠意,是對方堅不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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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對方肇責大,他不一定要聽你不出席他就不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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