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向騎士喊話 王國材:交通部一直很重視機車族的路權
※ 引述《s6210603 (漂向北方)》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聯合報
: 2.記者署名:盧逸峰
: 3.完整新聞標題:向騎士喊話 王國材:交通部一直很重視機車族的路權
: 4.完整新聞內文:
: 7月初將有兩場與交通平權有關的活動將舉辦,其一為重機騎士號召上國道,爭取其權益
: ;其二則為機車團體舉辦交通解嚴大遊行,並要求北市府取消忠孝西路禁行機車的規定。
: 對此交通部長王國材今日重申,交通部一直很重視機車族的路權。
: 王國材說,是否開放重型機車行駛國道有4個評估指標,包括運輸學會的專業評估、地方
: 政府意見、民意調查等,但根據各項指標,目前仍未能讓重型機車行駛國道,交通部會持
: 續辦理研究,也會公布相關審查結果,讓民眾知道能努力的方向。
從命題就在作怪的評估啊...
: 蘇花改則是在去年9月到今年3月試辦250C.C.以上黃牌及紅牌大型重型機車通行,王國材
: 表示,行車秩序、安全都沒有問題將直接開放重機騎士行駛,後續也會研究是否讓白牌機
: 車(即普通重型機車)行駛蘇花改。
: 王國材強調,興建蘇花改的原因就是考量到原有的台九線有不安全的地方,如果經過評估
: 可行,將開放白牌機車也能行駛蘇花改。
: 路政司長林福山回應,針對高速公路是否開放紅牌重機行駛,一直有在做各項指標的評估
: ,目前還未達到大家期待的水準,一般民眾的接受度也要考量,高公局會持續做評估,至
: 於團體的訴求,高公局跟相關團體是有溝通機制,會積極溝通。
-交通部賦予的認知框架,同時也是社會大眾的認知框架:你不乖沒額外權益不是很正常
嗎,你好歹也裝一下嘛(反正你怎麼掏心掏肺我也不會放)
-路權團體的認知框架:幹你娘交通部坑我,基本權利還來啦幹
在中華民國交通規則以下為基礎,以政府所賦予的"認知框架"中,機車應該像自行車一樣
行駛,這是基本權利與義務,而路權團體所要求的是屬於『額外權益』『特權』,給你比
照汽車,有快速道路就該知足了,憑甚麼要求更多,而且你們平常給人的印象就不乖,啊
根據(我們定義的)指標紀錄做出的評估也顯示你們平常不乖啊,有甚麼資格叫板。
路權團體的認知框架,是交通運輸管理科學與國際交通常規之下的交通3E(工程、教育、
執法)在這樣的認知框架下,高速公路的設計只會禁止動力無法跟上車流的市售機動車輛
,而且高速公路那種封閉路網比開放路網安全好嗎,加上這是加入WTO的約定條件,媽的
你中華民國交通部根本詐欺啊,這在正常國家都算『基本權利』好嗎,啊是當台灣人都
井底之蛙喔?你交通部要扯國情不同所以公路運輸管理政策不同,喔那你要績效比其他國
家好才有資格講好嗎,北七,那個指鹿為馬的異端邪說政策讓交通事故數量高到不可思議
欸,你他媽的好意思講,可以停止大躍進嗎?
原本交通部用屌爆的專業形象壓制路權團體,但也只有形象,最後交通部的專業還是被打
爆了,交通部堅決反對機車使用高速公路但是又提不出有效論證,所以結果只能各種東拉
西扯兜圈子,來幾次都說:啊~再研究看看。
反正加入WTO後已經兜圈子20年了也沒差多轉幾圈吧。
: 林福山也說,針對忠孝西路是否開放白牌機車行駛,北市府日前已說明會試辦,未來有望
: 解禁。
『有望』解禁
簡單翻譯一下:啊~再研究看看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7266/6413170
: 6.心得及附註:最近是很多機車路權的新聞 而且看起來是好消息
: 蘇花改以及忠孝西路...不過還是有些路白牌車不能走
: 要改變的事情還有很多...取消禁行機車 取消強迫兩段式左轉
: 以車速與車向分流取代車種分流等等
啊~再研究看看
--
我帶來渾沌,亦帶來秩序;我是暗影,亦是光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9.1.21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656250246.A.905.html
→
06/26 21:50,
2年前
, 1F
06/26 21:50, 1F
推
06/26 22:29,
2年前
, 2F
06/26 22:29, 2F
→
06/26 22:29,
2年前
, 3F
06/26 22:29, 3F
→
06/26 23:03,
2年前
, 4F
06/26 23:03, 4F
→
06/26 23:06,
2年前
, 5F
06/26 23:06, 5F
推
06/26 23:25,
2年前
, 6F
06/26 23:25, 6F
→
06/26 23:42,
2年前
, 7F
06/26 23:42, 7F
噓
06/27 00:38,
2年前
, 8F
06/27 00:38, 8F
噓
06/27 01:17,
2年前
, 9F
06/27 01:17, 9F
→
06/27 01:17,
2年前
, 10F
06/27 01:17, 10F
→
06/27 01:17,
2年前
, 11F
06/27 01:17, 11F
→
06/27 01:17,
2年前
, 12F
06/27 01:17, 12F
噓
06/27 01:38,
2年前
, 13F
06/27 01:38, 13F
→
06/27 01:38,
2年前
, 14F
06/27 01:38, 14F
→
06/27 01:38,
2年前
, 15F
06/27 01:38, 15F
→
06/27 01:38,
2年前
, 16F
06/27 01:38, 16F
→
06/27 01:39,
2年前
, 17F
06/27 01:39, 17F
推
06/27 06:07,
2年前
, 18F
06/27 06:07, 18F
→
06/27 06:07,
2年前
, 19F
06/27 06:07, 19F
→
06/27 06:07,
2年前
, 20F
06/27 06:07, 20F
→
06/27 06:07,
2年前
, 21F
06/27 06:07, 21F
推
06/27 09:21,
2年前
, 22F
06/27 09:21, 22F
→
06/27 09:21,
2年前
, 23F
06/27 09:21, 23F
→
06/27 09:22,
2年前
, 24F
06/27 09:22, 24F
→
06/27 09:22,
2年前
, 25F
06/27 09:22, 25F
→
06/27 09:23,
2年前
, 26F
06/27 09:23, 26F
→
06/27 09:23,
2年前
, 27F
06/27 09:23, 27F
→
06/27 09:23,
2年前
, 28F
06/27 09:23, 28F
推
06/27 09:39,
2年前
, 29F
06/27 09:39, 29F
→
06/27 09:41,
2年前
, 30F
06/27 09:41, 30F
→
06/27 09:41,
2年前
, 31F
06/27 09:41, 31F
推
06/27 09:49,
2年前
, 32F
06/27 09:49, 32F
→
06/27 09:49,
2年前
, 33F
06/27 09:49, 33F
→
06/27 09:50,
2年前
, 34F
06/27 09:50, 34F
推
06/27 10:40,
2年前
, 35F
06/27 10:40, 35F
→
06/27 10:40,
2年前
, 36F
06/27 10:40, 36F
推
06/27 11:31,
2年前
, 37F
06/27 11:31, 37F
→
06/27 12:01,
2年前
, 38F
06/27 12:01, 38F
→
06/27 12:01,
2年前
, 39F
06/27 12:01, 39F
推
06/27 13:18,
2年前
, 40F
06/27 13:18, 40F
→
06/27 13:18,
2年前
, 41F
06/27 13:18, 41F
推
06/27 14:09,
2年前
, 42F
06/27 14:09, 42F
→
06/27 14:11,
2年前
, 43F
06/27 14:11, 43F
→
06/27 14:11,
2年前
, 44F
06/27 14:11, 44F
→
06/27 20:24,
2年前
, 45F
06/27 20:24, 45F
→
06/27 20:24,
2年前
, 46F
06/27 20:24, 4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biker 近期熱門文章
10
28
22
105
PTT體育區 即時熱門文章
77
110
84
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