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檢舉魔人盯上!台南老外1周慘吞5罰單 法官「神比對」反轉打臉:路是歪的

看板biker (機車 摩托車)作者 (ININDER_30cm)時間1小時前 (2026/07/30 22:51), 1小時前編輯推噓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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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鏡報 2.記者署名: 辛啓松 3.完整新聞標題: 檢舉魔人盯上!台南老外1周慘吞5罰單 法官「神比對」反轉打臉:路是歪的 4.完整新聞內文: 台南市一名外籍男子James短短一周內,因騎車未打方向燈遭檢舉達人連續檢舉5次,被台 南市交通局狠開5張罰單、總計6000元。James不服提出行政訴訟,交通局堅持跨越路面邊 線進入機慢車優先道就該打方向燈,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法官實測並勘驗路況後,認 定其中4次違規是因「道路設計不當」,裁定撤銷4張罰單,James成功討回4800元,僅需 負擔1張真正違規事實的罰單。 這起交通罰單爭議官司源於2025年3月間,James騎乘普通重型機車行經台南市東區林森路 二段與東寧路附近時,被「檢舉達人」盯上,分別在3月24、26、27及31日,拍下他跨越 路面邊線卻未打方向燈的畫面。警方受理後一口氣製發5張舉發單,台南市交通局也依法 裁處每件1200元罰鍰,並記違規點數。 交通局堅持 跨線就該打燈 台南市交通局面對訴訟的態度強硬,主張影像顯示James在林森路二段行駛時,確實多次 跨越路面邊線進入機慢車優先道,期間完全沒有使用方向燈。交通局認為,James身為領 有駕照的駕駛人,理應知道「變換車道應全程使用方向燈」的規定,這5次違規時間、地 點不同,甚至跨越了不同路口,屬於獨立的多次違規行為,依法必須分別處罰,以維護道 路交通安全。 法官打臉路不是直的 騎士怎麼辦 承審法官比對Google街景圖與檢舉影像,發現引發爭議的林森路二段與東寧路交岔路口, 根本不是標準的十字型。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林森路二段在該路口有「大角度向右曲折 」,且路口前的機慢車道極窄,通過路口後卻突然留設大片停車格空間,導致機車道位置 向左偏移。 法官認為,一般騎士為了順行銜接路口後的車道,難免會短暫利用路緣後再匯入,這在認 知上屬於「直行」的自然修正,而非主觀上的「變換車道」。這種因道路形態特殊而產生 的短暫斜行,並不會讓後方車輛產生誤判。 若強求騎士在這種情況下打左轉燈,反而與用路常理相悖。法官認定其中四次違規,並不 適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的變換車道規定,裁定撤銷處分。全案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news.yahoo.com/share/54ea3be1-1e58-30e3-88f7-203d63b41b90 6.心得及附註: 台南那不知道在畫三洨的爛標線真的一堆 然後能不能直接左轉還會出現來回不一樣的情況 去程明明可以直接轉回程卻不行的超北七規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7.161.1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785423063.A.34D.html ※ 編輯: ininder30cm (36.237.161.137 臺灣), 07/30/2026 22:52:44

07/30 22:58, 1小時前 , 1F
法官認證 線再亂畫啊
07/30 22:58, 1F
※ 編輯: ininder30cm (36.237.161.137 臺灣), 07/30/2026 23:00:17

07/30 23:17, 1小時前 , 2F
這個被盯上了吧
07/30 23:17, 2F

07/30 23:17, 1小時前 , 3F
正常機車不打方向燈很少被檢舉吧
07/30 23:17, 3F

07/30 23:21, 1小時前 , 4F
新竹一堆這種很閒的魔人 山路過彎跨線沒
07/30 23:21, 4F

07/30 23:21, 1小時前 , 5F
打燈也會檢舉 當然平常市區道路也有。
07/30 23:21, 5F

07/30 23:40, 56分鐘前 , 6F
山路喜歡跨線,被檢舉真爽
07/30 23:40, 6F

07/30 23:41, 55分鐘前 , 7F
,感謝檢舉人
07/30 23:41, 7F

07/30 23:43, 53分鐘前 , 8F
至少法官肯認路是歪的XDDD
07/30 23:43, 8F
文章代碼(AID): #1gQsJNDD (bi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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