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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車禍機車報廢賠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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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個月中發生了車禍,我是機車,對方是汽車. 我機車部分機車行的人看過說是全毀了,引擎整個壞掉. 建議報廢,要修會划不來,不如直接買一台新車. (為了下星期要開調解會,我請機車幫我開估價單出來,機車行最後開到7萬1的材料費). 我在今天收到了初判表,對方是全責. 備註一下,對方聲稱只有強制險.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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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版請教. 有疑問的部分是折舊是以購買金額算(109.04出廠/發票金額為69000元). 還是用估價單?我是今年7月發生車禍,機車行報價修復估35000元. 但車行說車台修了也不完全好建議報廢,. 對方保險業務也說不修報廢OK(對方有第三人險). 用"折舊自動試算表"計算. 一.估價金額為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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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問題本人以前略有研究。. 所有的資產(含動產、不動產)都有一定的耐用年限,或稱折舊、攤提年限,. 是依據財政部訂定的"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去計算的,連結如下:. https://law-out.mof.gov.tw/LawContent.aspx?id=GL010207#lawmenu. 從附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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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法院的確會按照折舊來判賠. 不過以汽車來說 原廠工錢跟料錢明細可以列得很清楚. 料錢會套用折舊公式 工錢則是要100%賠償. 同理機車也可以這樣報帳 只要先跟車行講好. 大家都知道機車維修原廠零件的料錢 其實是不到. 跟客人報價的一半的 也就是大部分都是工錢. 沒保險的話也有機會爭取到一半以上的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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