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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閒聊] 內車道 v.s TOYOTA 逼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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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一百七十四條之二裡寫得很清楚. http://0rz.tw/oQpbV. 機車停等區線,用以指示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駕駛人於紅燈亮時行駛停等之範圍,. 其他車種不得在停等區內停留。. 本標線視需要設置於行車速限每小時六十公里以下之道路,. 且設有行車管制號誌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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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如下:. 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 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 、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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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汽車駕駛方面. 剪線逼車除了危險駕駛. 強制罪->有可能起訴. 傷害未遂->不知道能不能告得成. 根本就是暴力行為. 以暴力行為攻擊別人就是不對. 而且逼車撞下去也很有可能撞死騎士. 天殺的應該以殺人未遂論處. 2. 機車駕駛. 塗銷禁行機車原意是開放該車道給機車行駛. 但是法規怪怪的.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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