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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endo ]
討論串[哈拉] 大家來連署吧~
共 5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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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官司是香港的,不當然台灣也會受到影響,無論如何我國法院的認定不必然須要與他國法院相同(請不要就他國法院這四個字爭執,謝謝)。. 其實在我們國家,武術這種活動一般認知也是屬於具有危險性的,所以在傷害的案件裡面,或牽涉到是否有阻卻違法的問題,這部分目前是屬於法律未有明文規定但為實務所承認的超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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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刪~~. 先看判例,如果原文寫的是正確的話,. 此官司確定部份在於. 教練違反責任,沒有提醒學員在劍道堂有可能受傷. 解套方式,. 中正運動中心頂樓射箭場,一進門就有場所使用規定(禁止事項)。. 誠如部落格上寫的,〔多數教練員都是業餘義務興趣,因疏忽被告上身〕. 以往華人地區推廣劍道,多是心存善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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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話說回來. 美國這裡加入劍道協會時,會費是有含保險費在裡面的. 好像只要在道館練習就有保障. (我是記得我現在練習的那家道館的館長是這樣說的). 這應該也算是一種解決之道吧?. 因為在美國這裡. 像文章中所講的力王到處都是. 老外不知道為何都在比暴力的. 尤其是剛戴防具沒多久的. 韓國人也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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