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教練技術犯規

看板BASKET-RULES作者 (我愛華航 v(^___^)v)時間20年前 (2004/11/12 23:39),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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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cad (Last chance!)》之銘言: : A隊教練已犯一次其本身之技術犯規(C). : 之後A4犯滿替補出場,若A4在下一替補時 : 機再度替補上場時,裁判未立刻發現,試問: : (1)在下一次死球狀態才發現此問題,裁判 : 應如何處理? 技術犯規 A4已犯滿成替補球員 替補球員除規則有列出的那幾個狀況之外 須留在球隊席區內 替補球員的技術犯規應登記在教練名下 應立即要求將A4替補出場 並由B隊罰兩球+中場發球權 : (2)開錶後宣判A4犯規,在B隊發球入界之前 : 發現此問題,裁判應如何處理? 技術犯規 A4已犯滿成替補球員 所以替補球員的犯規應該記在教練名下成為一個技術犯規 應立即要求將A4替補出場 並由B隊罰兩球+中場發球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2.24.26

218.172.24.26 11/12, , 1F
"犯滿成替補球員"是照2000年的 2004年改了
218.172.24.26 11/12, 1F

218.172.24.26 11/12, , 2F
2004好像犯滿的不能稱為"替補員"
218.172.24.26 11/12,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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