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教練技術犯規

看板BASKET-RULES作者 (台灣師大體育系)時間20年前 (2004/11/16 01:0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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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判教練因其他原因技術犯規,記B一次 由對隊罰兩球加中場界外球 教練不必被取消資格 A4不得再上場比賽 (2)根據新規則 當裁判已將球置於發球員可處理的位置時 所有的犯規都視為比賽時間內的犯規 此情況A4的犯規需記在教練名下 教練因其他原因技術犯規,記B一次 由對隊罰兩球加中場界外球 教練不必被取消資格 A4立即替補下場不得再上場比賽 個人見解...請多指教 ※ 引述《scad (Last chance!)》之銘言: : A隊教練已犯一次其本身之技術犯規(C). : 之後A4犯滿替補出場,若A4在下一替補時 : 機再度替補上場時,裁判未立刻發現,試問: : (1)在下一次死球狀態才發現此問題,裁判 : 應如何處理? : (2)開錶後宣判A4犯規,在B隊發球入界之前 : 發現此問題,裁判應如何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194.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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