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想問發球的一個問題
※ 引述《wythe10 (台灣師大體育系)》之銘言:
: 我有不同的看法
: 根據規則第11條球員與裁判的位置
: 裁判位置的判定就如同球員位置一樣
: 當球觸及裁判就如同觸及裁判所站的地面
: 因此正常來說
: 投籃進球,僅有一次或最後一次罰球進球後裁判根本不需碰球
: 球員把球丟給他
: 如果他站在界內就等於丟到界內的地板
: 如果他站在界外就等於丟到界外的地板
: 開玩笑的說
: 比賽時間內裁判並不是人的狀態
: 而是球場的一部分
: 所以就沒有所謂"進球後的發球,經過裁判給的球皆不可"這種說法
: 當然如果球員不懂
: 覺得這種情況是沒有必要刻意依情況吹違例
: 降子會太嚴苛
: 可以提醒球員讓他了解
: 之後的情況他丟過來就不要碰球了
: 因為這時不碰球不接球並沒有錯!!
: 關於第二個問題
: 規則17.2.2
: 發球員應站在裁判所指定的違規最近發生處,
: 或""球賽停止的地方""發界外球
: 籃板正後方除外
: 因此暫停過後的發球
: 是在裁判所指定球賽停止的地方發界外球(籃板正後方除外)
: 所以就不能在端線橫向及/或向後移位
: 因為這不是進球後,最後一次或僅只一次罰球進球後的發球
: 個人見解...請多指教
: ※ 引述《scad (哪還找得到憨人?)》之銘言:
: : 推 philips448:進球後的發球..經過裁判給的球皆不可.. 140.115.200.57 10/08
: : 那如果是進球後得分的對隊請求暫停
: : 暫停結束後 裁判將球交給在端線發球的球員繼續比賽時
: : 球員可以移動嗎?
我同意進球以後如果是即將進攻的球員丟球給裁判..
裁判可以不碰球..
但如果是即將防守的球員丟球給裁判..
裁判應該以得利不得利的原則來"儘速"恢復比賽..
維持比賽的流暢性..
而不應該完全的不去碰球..
發球可不可移動的問題..
因為原本是用推文..
所以打的意思可能不是很明確..
我的意思是說..
任何"死球"後(包含犯規跟暫停)裁判所給的球不可"任意"移動..
而進球是屬於活球的狀態..
所以應該就沒有這個問題存在..
版大所說的進球後然後對隊暫停後的發球..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什麼看法?!
以上純屬個人見解..
有錯請多指教..
p.s. 裁判所指定位置的發球(即死球後的發球)..
球員還是可以橫向移動的(不得超過1公尺)..
而向後移動當然也是可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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