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一下兩次運球

看板BASKET-RULES作者 (大學生)時間19年前 (2006/09/28 12:30),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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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125.229.193.136 : 推 RAYBO:但也不能蓄意丟向對方啦 意圖太明顯的 還是違例吧 09/28 07:38 : 推 DeonBon:對呀...我就一直覺得這招很扯... 09/28 08:18 : 推 shamp:但照一樓這麼說 很多人球快出界了救回來也是蓄意往對方身上 09/28 10:02 : → shamp:丟,只是大小力差別而已 因為大力一點會彈起來或彈出界.. 09/28 10:02 不知道哪邊有條文規定不許蓄意將球丟向對方? (除了不合運動道德以外) 當球員將球離開他的手碰觸到敵方的身體時, 他也必須要承擔球會被奪走的風險, 另外舉個例子是大家應該有看過一種畫面, 有人在發界外球,結果防守方背對發球員, 發球員將球碰到防守方的球員身體之後直接進攻, 這時候可以說他違例嗎? 大家不妨用裁判的角度來思考, 何謂蓄意? 如果這種蓄意必須要由裁判主觀認定, 不免會引起多大的爭議? 所以儘管有些人會不爽這招, 但是我個人是認為,重點是球員將球碰觸到敵方的身體當下是否有離手。 可是這個問題又引申出一個我當初問老師的問題, 就是有些人會叫隊友過來碰一下球就可以再次運球, 老師當初給我的答案是ok的, 他說因為雙方都有爭球的機會,但是我認為這對持球方太過有利, 但是人家是技術委員啊 XD 所以照老師的邏輯的話,可能不管碰到敵方的時候球有沒有離手都是合法的。 只是這我一直覺得很怪...因為機率跟風險有點不公平的偏向進攻方。 所以我還是會以有沒有離手來做判決, 畢竟盡信書不如無書嘛 = =a 希望有前輩可以浮出水面指導一下,讓我們確定一下該怎麼判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9.204.197

09/28 13:35, , 1F
畢竟我覺得這招明顯蓄意,而且就像你所說的對進攻方太有利
09/28 13:35, 1F

09/28 17:09, , 2F
說是這樣說,但是如果球有離手很明顯的一定是ok的。
09/28 17:09, 2F

09/28 17:10, , 3F
至於我有疑問的地方是沒有離手的...
09/28 17:10,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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