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有點複雜的問題請板上大大指點

看板BASKET-RULES作者時間17年前 (2008/11/10 13:02), 編輯推噓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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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個狀況, 小弟才疏學淺, 想依規則說明、過去所學及執法經驗跟大家分享,還請線上各位同好一同指教。 一、首先就規則雙方犯規定義 35.1.1 "兩位"對手幾乎在同時彼此相互發生侵人犯規,即為雙方犯規。 因此,顯然本狀況不符此定義, 但相對的我們可以視為~ 規則第42條:特殊情況 42.1.1 定義:犯規或違例後的"同一停錶時間內",再有其他的犯規,則視為特殊情況。 則處理程序: 42.2.2 確定犯規發生的先後順序。 42.2.3 依據裁判宣判的順序,兩隊所有相同及雙方犯規的罰則應予抵銷,罰則一經抵銷 後就如同未發生犯規一樣。 *42.2.7 相同的罰則相互抵銷後,無其餘罰則需執行時,應恢復比賽如下: 。若一隊控制或被賦予球權,則由原控球隊在違規發生最近處發界外球。 所以此判決程序應為如下: A隊控球, -->A隊犯規,B隊球 -->B隊犯規,A隊球 計算後,最後為A發界外球入場繼續比賽。 二、實務經驗分享: 通常在裁判的養成過程中,老師們時常會在裁判法中提到一個重點,當裁判同時嗚笛 時,千萬要先利用眼神交會,勿立刻做出手號及判決,若眼神、暗號無法溝通時,裁 判可做個小型會議決定判決,如此可避免一些尷尬或讓人誤解的狀況(例如:一個吹走步一個吹 阻擋,或一個吹撞人一個吹阻擋)。 這個觀念的立意絕對是重要的,而且我想再加上一個但書,不要為了免去忽視特殊情 況執法上的麻煩而姑息"不容許"的犯規(例如此狀況,放掉後面的防守犯規不計,反而 讓守方得利),通常不吹後面的防守犯規可能才是大家常見的,不過若情節不允許, 該吹的還是要吹,否則只可能會讓球賽可能變得失去控制。 小弟斗膽與線上各位同好們分享,還請指教。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64.103

11/10 13:12, , 1F
好文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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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13:26, , 2F
好用心~~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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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由於兩個犯規罰則相同,視為抵銷,所以原控球隊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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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14:05, , 4F
小弟特此向樓下回文的k版大指教說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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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眼神先交會此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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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14:15, , 6F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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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16:41, , 7F
謝謝各位前輩們的解說,小弟學到很多,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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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95y1Kly (BASKET-RU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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