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有點複雜的問題請板上大大指點
※ 引述《jdchiao ()》之銘言:
: 關於這個狀況,
: 小弟才疏學淺,
: 想依規則說明、過去所學及執法經驗跟大家分享,還請線上各位同好一同指教。
: 一、首先就規則雙方犯規定義
: 35.1.1 "兩位"對手幾乎在同時彼此相互發生侵人犯規,即為雙方犯規。
: 因此,顯然本狀況不符此定義,
: 但相對的我們可以視為~ 規則第42條:特殊情況
: 42.1.1 定義:犯規或違例後的"同一停錶時間內",再有其他的犯規,則視為特殊情況。
: 則處理程序:
: 42.2.2 確定犯規發生的先後順序。
: 42.2.3 依據裁判宣判的順序,兩隊所有相同及雙方犯規的罰則應予抵銷,罰則一經抵銷
: 後就如同未發生犯規一樣。
: *42.2.7 相同的罰則相互抵銷後,無其餘罰則需執行時,應恢復比賽如下:
: 。若一隊控制或被賦予球權,則由原控球隊在違規發生最近處發界外球。
: 所以此判決程序應為如下:
: A隊控球,
: -->A隊犯規,B隊球
: -->B隊犯規,A隊球
: 計算後,最後為A發界外球入場繼續比賽。
目前手邊無規則 借用jd大引用的條文
個人看法
引用規則與jd大相同
不符合雙方犯規定義 應適用"特殊情況"
但最後球權歸屬想法有些不同
jd大是因為A隊先犯規 B隊後犯規 所以最後一個罰則是給A隊球?!(若有誤解請原諒..)
個人認為
兩位裁判宣判犯規的先後順序
可能有兩種情況:
(1)
A隊控球,
-->A隊犯規,B隊球
-->B隊犯規,A隊球
或(2)
A隊控球,
-->B隊犯規,A隊球
-->A隊犯規,B隊球
根據42.2.3
相同的罰則抵銷,(登記完犯規後)視同未發生犯規
又根據42.2.7
A隊原控制球,因此由A隊發界外球恢復比賽。
因兩位裁判"幾乎"是同時響哨 在無法判定犯規發生順序時(實務上常常是如此)
因為抵銷掉,所以無論情況是(1)或(2)
結果都是A隊球權
(因此計較犯規確實的先後順序就不會佔有太重要的地位)
雖然此例中結果與jd大相同
但個人與jd大不同之處在於
A隊球權是因A隊為原控球隊,
非因A隊先犯規B隊後犯規,最後一個罰則是賦予A隊球
因為若不是用抵銷,而是用判定犯規先後順序的話,
在情況(2)會導致B隊球,就產生不同結果了。
個人淺見,請大家指教。
: 二、實務經驗分享:
: 通常在裁判的養成過程中,老師們時常會在裁判法中提到一個重點,當裁判同時嗚笛
: 時,千萬要先利用眼神交會,勿立刻做出手號及判決,若眼神、暗號無法溝通時,裁
: 判可做個小型會議決定判決,如此可避免一些尷尬或讓人誤解的狀況(例如:一個吹走步一個吹
: 阻擋,或一個吹撞人一個吹阻擋)。
: 這個觀念的立意絕對是重要的,而且我想再加上一個但書,不要為了免去忽視特殊情
: 況執法上的麻煩而姑息"不容許"的犯規(例如此狀況,放掉後面的防守犯規不計,反而
: 讓守方得利),通常不吹後面的防守犯規可能才是大家常見的,不過若情節不允許,
: 該吹的還是要吹,否則只可能會讓球賽可能變得失去控制。
: 小弟斗膽與線上各位同好們分享,還請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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