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教一個關於走步的狀況
: 若A向前行進時接到隊友傳球
: 此時A為單手觸碰到球 並且此時是右腳(單腳)著地狀態
: 接著A踏出左腳(右腳離地) 並雙手掌握住球
: 那麼若A右腳再次著地 是否就構成走步違例?
: 我自己的想法是 嚴格來說應該是走步違例
: 但不知道這種情況可否判定成
: 當A單手觸碰到手時 因為尚未控制住球 右腳不算建立了軸心腳
: 所以接下來的情況不構成走步?
先說明一下"控制球"的觀念
所謂的控制球始於當球員持球、運球與其他可處理活球時,視為球員與球隊控制球
許多人都會將"控制球"與"球權"畫上等號
然而當"球隊"控制球時,"球員"不一定控制球
"球員"控制球時,"球隊"勢必控制球
球權轉換=球隊控制球轉換,但是球員失去控制球不代表球權(球隊控制球)轉換
以上是比較細節的部分....
為什麼要先說控制球的觀念,在於大部分的違例都與此觀念有關
第25條的帶球走也不例外,定義明確說明帶球走是在球員控制活球時才會發生的違例
因此裁判應依照事實與動作判斷球員是否控制球
沒接好、沒運好、球失落、在身上或手上彈跳等
無控制球則無構成違例,與過程中移動距離、步數無關。
有些裁判常常只看腳,沒有確認球員是否控制球
有些教練球員,也只看腳,不了解無控制球便無帶球走
所以才會變成吹走步沒事,沒吹反而被叫
相關條文請參考14.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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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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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ILD8 來自: 61.60.31.61 (01/08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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