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決勝期最後兩分鐘暫停前場發球

看板BASKET-RULES作者 (重新開始從心開始)時間13年前 (2012/01/06 22:53), 編輯推噓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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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不才 來此討教 先謝謝願意幫忙的裁判朋友們 上個月 帶學生去比賽 剛好就碰到今年新修訂的規則跟爭議 以我自己聽新規則的觀念來說: 大概就是犯規或違例後發球 如果時間不滿14秒 以14秒計 如時間超過14秒 則以該秒計 應該說以往的發球都是回到24秒 現在改為以14秒作為分水嶺 *** 結果好死不死 正好在比賽要決勝負時 發生這個判例: 比賽來到第四節 剩下1分20秒 我隊贏三分 發底線球 對方剛得分 為活球狀態 但時間停止 教練本來要叫出下半場第二次暫停 但是因為球員從領先七分被追到領先三分 開始混亂 所以馬上就發球出來 對方也用全場包夾 包夾我方的控球後衛 所以暫停來不及叫 結果對方有一個腳踢球違例 裁判比出24秒歸零手勢後 判我方球 教練也順勢喊出第二次暫停 因為已進入第四節決勝期最後兩分鐘 所以暫停完之後 得以在前場發球 但這時候記錄台的技術委員跟裁判討論 告知教練 這個進攻時間要從14秒開始倒數 因為這不是一開始進球後喊的暫停 而是違例之後的暫停 所以從14秒開始算 我本身覺得很怪 很怪 很怪 可是老實說 一陣子沒參加裁判研習 今年領隊會議也不是我去開 加上領先 也就沒去抗議 因為記錄台的技術委員也是資深老師 沒什麼讓我們年輕教練抗議的空間 最後他又打電話去問其他老裁判 也同意這樣的判決結果 所以我們就從14秒開始進攻..... 結果我們是贏球 但是這個判決實在有點小疑問 我坦白說 因為學校身兼行政工作太多 比較沒機會update一下裁判&規則的新知 但是這樣子想起來還是很怪 記錄台解釋 因為我隊是在後場發球後 控制球以後才被違例 接著我隊又喊出暫停以及在前場發球 所以要從14秒開始算 請問一下 最近參加研習的版友 或者是一直有在場上吹判的版友 可否給予一個明確的方向跟解釋呢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0.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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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誤判 第四節最後兩分鐘 發後場球的球隊請求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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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停後在前場發球 因為是對方違例後的發球 但暫停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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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前場球 所以24秒應該從違例發生時所剩的秒數開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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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剩20秒就從20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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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4秒算根本不對 因為只有八秒過前場 所以當時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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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不可能少於17秒[剩16秒會直接宣判八秒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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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U大是一樣的想法 可是被凹...我直覺 那兩個年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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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該怎麼判吧?!反而是記錄台的技術委員誤判!
01/06 23:23, 8F
文章代碼(AID): #1F1mhRKn (BASKET-RU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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