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蘋果] 選而不訓 糟蹋好手 2005年11月28日
※ 引述《IBIZA ( N  NN )》之銘言:
: 代訓制度爛, 是因為制度的問題, 而不是因為補助多少
: 事實上一個球員食衣住行等基本花費加上移動、訓練的費用
: 不管是十萬或二十萬都是聊勝於無
: 每一個球員一年需要的費用最少都是這些數字的兩三倍以上
: 體委會要推動代訓制度, 就有訂定規則、實際監督的義務
: 而目前體委會作的, 就只是不斷招開所謂公聽會
: 替代役為何缺乏誘因?
: 一是這批球員不能在正式比賽上場
: 一是代訓結束這些球員不一定要加入
: 在我現在不能用、未來不見得能留的情況下, 代訓制度當然缺乏誘因
: 事實上就有職棒教練自己講
: 如果把球員調整好結果球員代訓結束就出國怎麼辦?
: 放牛吃草養的不好不壞, 到時才簽得下來
: 果然最後這個球員是養的不好不壞的被順利簽下來
: 你說這要怪制度還是怪球團?還是都要怪?
: 我要體委會怎麼樣?
: 我要體委會訂定規則, 一方面提供誘因, 另一方面也要有相關罰責
: 球團最希望的是代訓球員也能正常升降, 在必要時出場比賽
: 之前體委會說法令不允許, 那法令可不可以改?
: 真的有必要的話, 可以嘛, 主管機關就該有魄力, 不要什麼事情都推給法令嘛
: 更何況服役球員可以打SBL, 籃球能打?棒球不能打?
: 還有, 如果球隊真的有認真訓練球員
: 是不是在代訓結束後也該保障認真代訓的球隊的權益
: 就算是美國, 要拿到自由球員之前球團也還有六年權利
: 給了蘿蔔, 當然也該有棒子
: 聯盟內部事務你管不到, 結合地方政府、稅務機關、外交部
: 從球場租借、稅務優惠、洋將護照工作證下手行不行?
: 可以嘛, 看你主管機關要不要做而已啊
: 主管機關該做的是這些事情, 而不是丟個十萬二十萬然後放給他爛
[部份怒刪]
請怒我不能完全認同這樣的做法
你說的問題中華職棒也可以想辦法提計劃讓體委會定奪
而不是凡事都是體委會規劃, 體委會監督, 體委會提供誘因, 體委會 OOXX
事實上你說的問題最釜底抽薪的方案就是職棒自己把選秀年齡提前
開放未役男丁參加選秀
然後請體委會協調相關單位訂出方案讓職棒選手服役的期間交由原球隊代訓
這樣一來
選手在服役前已經簽了職棒約自然無法輕易的揮一揮手不帶走一片雲彩
至於在一軍二軍之前上下的問題
反正現在球員已簽約在你的麾下, 就聯盟制度來說可行性已無疑義
剩下就看體委會與國防部同不同意讓役男繼續工作了
而且不管同不同意, 反正役畢就能歸隊, 還是可以種瓜得瓜, 種豆得豆
另外, 這個也可以解決役男因為入伍時間不同
必須先交由某隊代訓一段時間
結果等到選秀時被另一隊挑走的問題
可以有一石兩鳥的效果
否則不管你提出體委會該怎麼做, 後面這個問題體委會絕對是無能為力的
至於想出國的球員我倒是不會太杞人憂天
基本上現在最名列前茅的大概都會想辦法在當兵前弄出去
再下來也可以讀大學把兵役延緩看有沒有機會出去
這樣都還出不去的再來費思量要選擇當大頭兵還是參加職棒選秀看能不能簽個但書
最後真的去當大頭兵的就算有也是很鳳毛麟角吧...
基本上我認為委託職棒代訓跟其它政府委辦給民間代行的業務並無二致
政府監督最根本的方式也就是代行一段時間之後再召集相關人士開會檢討
而不是一手交下去, 另一手馬上拿著棍子一路尾隨鞭策
不然你政府那麼行自己全部端回去好啦!
而開會檢討的一個重點自然是這項代辦事務的成效是否值得續辦下去
或是是否要改交由其它組織接辦
檢討中會出現對某些人事物的批評是理所當然之事
有網友視之為某方面在抱怨卸責是一種過度引申的詮釋法
IBIZA 網友提到那些罰則也是可以用在這裡
但我個人是覺得有點流於專制極權啦
因為委辦得事情如果做得七零八落, 可以解除委辦或轉手
除非對方有違規, 否則談處罰似乎太言過其實
不過面對國內職棒市場目前只由單一聯盟一手遮天的情況下
除了中止代訓之外, 大概也不可能將代訓業務轉手他人
所以 IBIZA 網友想拉其它的罰則進來我想也是無可厚非的
只是事實上, 中華職棒是不是代訓的唯一歸宿我是還有點疑義
例如社會人球隊是不是能一起拉進來參與呢?
甚至本土的球隊如果做得不好, 是不是有可能透過公開招標的方式
讓國外的職棒隊提出計劃來申請把國訓包下來當做棒球學校呢?
當然後者可能滋事體大, 需從長計議
不過山不轉路轉, 路不轉人轉, 我想也不能說是完全沒有可能
總而言之, 我反而覺得體委會錯不在麻木不仁, 而是錯在越俎代庖得太多
產生一種責任錯置的謬誤
事實上在職棒開放打國際賽的今天
國際賽的成績不佳, 責任應該在身為產業龍頭的職棒, 而非體委會或棒協
即使基層再怎麼培育幼苗, 國家再怎麼薪火相傳
這火炬最後還是要送進職棒發光發熱,
職棒火焰的強度才是真正代表國家棒球的強度
如果龍頭老大本身不知長進, 我們何必硬賠上國家資源去打腫臉充胖子妄稱世界列強?
雖然體育整體在台灣是屬於弱勢, 但弱勢中仍有強弱之分
我想棒球屬於台灣體育中的強勢項目應無疑義
體委會能上下其手的資源有限, 這些資源多數應該用來錦上添花, 還是雪中送炭
我個人認為是後者, 台灣其它嗷嗷待哺的弱勢項目多的是, 更需要維持星星之火
一來你拿有限的資源去錦上添花, 對人家來說可能只是不屑一顧的杯水車薪
職棒代訓嫌補助得太少便是明顯的例子
二來你碰上強勢項目的龍頭, 可能你想添的是梅花, 對方卻想添牡丹, 誰聽誰的?
職棒代訓上中華職棒與體委會相互拉据與卸責也是這種雙頭馬車徒然內耗的典範
所以事後諸葛的來說, 其實一開始就錯了, 我也錯了
本來以為靠政府的力量推中華職棒一把
中華職棒的引擎就能夠點火而自動自發的跑起來
我們都太天真了
如果 IBIZA 網友以上所言屬實
那麼說穿了, 中華職棒不就是一路裝死淨靠體委會死拖活拉往終點嗎?
不然我想請問
照你的意見中華職棒在代訓上除了謹遵體委會指示, 一個口令一個動作之外
還需要積極主動的做什麼呢?
當然你可以說中華職棒是被趕鴨子上架, 代訓不是他們主動的
這樣的話, 我覺得與其把國家資源當成誘因拼命往這個深不見底的無底洞投進去
那還不如全盤拉倒
直接取消棒球選手的特殊役資格
等到哪一天有棒球相關利益組織來主動向我提出選手託育計劃的時候
再來審核開放棒球選手的特殊役
中華職棒也好, 社會人球隊也好, 外國球隊也好, 經紀公司也好,
或是他們之間怎麼合縱連橫都好
最後誰提的計劃好我就補助誰來做
不用為了國際賽的虛名隨便病急亂投醫, 而誤上了賊船被予取予求
杜甫都說了, 細推物理須行樂, 何用浮名絆此生
如果棒球界人士大多選擇歡樂渡日就好
體委會何必要逆勢而為去追求那個虛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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