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蘋果] 選而不訓 糟蹋好手 2005年11月28日
※ 引述《IBIZA ( N  NN )》之銘言:
: 唉, 體委會確實是做得不夠, 這一點有什麼不好承認的
: 體委會當初為什麼拋代訓制度出來?
: 因為國訓隊無以為繼, 六十名球員只剩下兩位教練在帶
: 體委會撐不下, 也不想撐
: 所以在相關制度都付之闕如, 甚至也沒有太多討論的情況下
: 急忙把球員丟出來
: 事實上, 六隊在接手代訓球員之前, 沒有人知道代訓球員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
: 試問, 體委會這樣的處事態度, 叫作「做得夠」嗎?
你說這個我忽然聯想到一個問題
我不太明白為什麼三國名將關羽坐鎮荊州的時候
不幫手下的軍士們每人配一支 M-16 步槍呢?
啊? 什麼? 喔... 我還以為 M-16 步槍是從盤古開天以來就已經設計好的了呢..
So you know what I mean.
我覺得這邊又是一個讓我覺得你大小眼的地方
如果什麼制度都是一開始就給你規劃得天衣無縫的
那人類字典中就不會出現「改革」這個辭
當然我說得是有點大而無當
你可以說一開始的制度匱乏是體委會草率行事, 做得不夠
我絕對尊重你的衡量基準
但同樣的我也可以說職棒球團不會把握機會, 積極進取
你知道「沒有制度」可以怎麼看嗎?
沒有制度 = 沒有限制 = 我可以為所欲為
等你體委會說不行再停, 反正你之前沒說不行, 總沒有道理罰我吧
當然在沒有制度的時候心裡要提防著朝令夕改的假設狀況
但是厲害的人會從中取利, 不像被動的人只知道抱怨
美國職棒為什麼會在自然的條件下進步發展也是旗下的球隊各顯神通一馬當先的拼命衝
制度才在「你們不要給我太誇張」的情況下跟著訂出來
基本上成功的人跑在前面讓制度追,
失敗的人等著制度來牽著他走, 就是這樣而已
而且話說回來
一開始許多制度付之厥如, 從中華職棒的角度來看真的比較不好嗎?
你要不要對照一下相反的情況?
體委會邀集各方專家學者集思廣益七七四十九天之後
訂出一套巨細靡遺的代訓守則
直接硬套在中華職棒的頭上要他們照本宣科
這樣有比較有利嗎?
制度越缺乏就越有上下其手的機會
基於職責, 主管機關自然在某些情況下會搬法令出來擋
但是你擋我可以想辦法轉, 甚至衝撞
擋得有沒有道理, 轉得有沒有道理, 衝撞得有沒有道理, 這些則是可以接受公評的
再說
你說的這個也都已經是過去式了
就如你前面提過的, 在各方積沙成塔之下
制度軌道已經漸漸成形
所以你拿這一點說體委會以前做不夠
That, I can concur.
不過我想我前面是沒說清楚
我說體委會並非做得不夠是針對你說的那些體委會應該如何如何做, 我覺得沒有必要
所以或許體委會之前從某個角度來看的確可以做得更多
但現在是沒有必要再畫蛇添足了
我覺得應該要回歸主管機關的角色
像現在這樣週期性的檢討, 判斷是否續行或轉變
是最合理的干涉程度
中間放牛吃草的部份要要求的還是職棒球團, 而非體委會
我不同意要體委會一面委託職棒代訓還一面跟在職棒屁股後面監督處罰
這樣的話你體委會何不乾脆直接跟中華職棒勒索錢, 然後自己來儲訓球員
這兩者有差嗎? 只是前者表面上比較冠冕堂皇而已吧
最後我想重複說的是, 誘因夠不夠只是相對性的問題
沒有絕對的標準說, 過了這個數值就叫做夠, 達不到就叫做不夠
任何時候你都可以說這樣的誘因不夠, your standard, your choice
只是說越積極進取的人越能自己去搜羅額外的誘因, 越能自我砥礪
而積極進取的人通常也更能贏得大家的尊重, That's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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