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大巨蛋,我常常懷疑我在棒球板嗎?
看板Baseball (棒球)作者MacBookAir12 (New Mac Water)時間4小時前 (2024/11/02 17:22)推噓2(3推 1噓 4→)留言8則, 6人參與討論串14/22 (看更多)
不用想太多
1991年龍獅總冠軍賽G7 下大雨
舊台北市立棒球場當年可以容下14,000人。
滿場的球迷對著郝柏村院長喊『我們要巨蛋』
不要再說棒球迷情勒,
台灣就是只有棒球這個運動比賽可以彙整上萬球迷觀看。
所以沒有職業棒球台灣就不會有大巨蛋。
但台灣目前的職業球隊,大概也只有中信兄弟球迷基礎有機會撐起
週間也可以在大巨蛋比賽的球迷基礎。
所以當初簽約內容以體育賽事優先也的確沒有什麼問題,
如果有衝堂,本來就應該以此為原則。
不要去吵世壯運值不值得在巨蛋,人家就是體育賽事之一,
符合規範,有爭議的點就是天數有需要這麼多嗎?
但這都還是可以再精進流程。
但是今天中央社的新聞,有一段文字比較讓人值得注意。
https://www.cna.com.tw/news/aspt/202411010339.aspx
https://imgur.com/Baq6BFY
不過遠雄回覆要明年初才能確認,等於要其他活動確認之後、才輪到中職
什麼叫做其他活動確認之後才輪到中職?
除非中央社記者新聞亂寫,或者聯盟亂說,不然遠雄要回覆的應該是這點,
什麼活動或比賽比中職優先?
按照合約,賽事活動優先,
就算是那個沒人看的職籃,我都覺得比中職早申請的話,也是OK的。
怎麼會去質疑世壯運的時間呢?
應該是要問遠雄下半季什麼活動的優先度高於中職?
※ 引述《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之銘言:
: 老鐵
: 這裡是棒球版,不是中華職棒版,
: 這裡匯聚了很多旅居海外、看各國棒球的人士,
: 也有比較多有商務經驗跟合約精神的人。
: 吵了幾天,情理法,
: 於法理,沒有人說遠雄哪邊在法律上違約或違法。
: 於道理,遠雄也歡迎中華職棒租平日、開幕戰明星賽、季後賽也保留給中華職棒。
: 所以剩下在吵的就是情了,
: 有沒有很像馬路上違停仔在喊停一下會怎樣,車上有老人小孩欸的即視感?
: 然後一言不合講不出道理,就說你是網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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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之光
https://i.imgur.com/ZGzxwgN.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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