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關於職棒,政府應該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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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點想法,僅供參考:. 1. 產業競爭、勞工權益、消費者福祉,似乎是三個不同面向的命題。期待政府從. 維護產業競爭的角度切入,藉此來謀求後頭二者的保障或提昇,稍微有種手段. 跟目的不是挺搭嘎的感覺。. 2. 職業運動員是不是「勞工」?大哉問捏。但不管答案是肯定抑或否定,跟您所. 舉出的契約條款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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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ftc.gov.tw/ftc92c07公平交易法之註釋研究.pdf. 第89、90頁。. [摘錄]. ……演藝人員或職業運動選手難能一概而論,其為勞工抑或為公平交易法上的. 事業,而應就各該具體個案,判斷其勞務提供是否具有獨立性,有的話得視為. 公平交易法上之事業,若無則屬於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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