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baseball版 版主korking52013 判決不當
※ 引述《KOYOYO (K.O YO)》之銘言:
: 文章代碼(AID): #1HpQbaM5 (Baseball) [ptt.cc] [公告] 劣退及水桶名單
: (1)被申訴板之英文板名: baseball
: (2)申訴人之帳號: koyoyo
: (3)被申訴板主帳號: korking52013
: (4)簡述事發緣由:最近在四篇水桶公告底下評論版主執法不當約1
: 到2句,竟然被認定為引戰。
: (5)申訴的訴求是:取消水桶
: (6)檢附證據:
: 作者 korking52013 (大將軍) 看板 Baseball
: 標題 [公告] 劣退及水桶名單
: 時間 Fri Jun 28 23:18:57 2013
: ───────────────────────────────────────
: 噓 KOYOYO:ZZZZ 現在連 智X 都算髒話?? 版主真聖人阿XD 06/29 00:22
: → KOYOYO:你真的以為你將軍可以濫殺無辜鄉民 06/29 00:23
: 文章代碼(AID): #1Hoq3u1l (Baseball)
: 噓 KOYOYO:為什麼母企業不能貼?這樣也桶根本莫名其妙 06/27 09:44
: 文章代碼(AID): #1Hlq11mF (Baseball)
: 噓 KOYOYO:Zzz桶人很好玩??無惡意的髒話也桶你很高尚唷 06/18 01:27
: 文章代碼(AID): #1HkqrcOS (Baseball)
: 噓 KOYOYO:有沒有搞錯... 你是心靈脆弱有潔癖嗎ZZZ 誰準你訂這板歸 06/16 16:12
: 噓 KOYOYO:還有你所說的"豪洨文" 算不算不雅文字 要不要自桶??? 06/16 16:35
: 公告底下屢次引戰 裁定 水桶60日
: ----------------------------------------------------------
: 我被判水桶60日的板規為:
: 蓄意鬧板引戰條款(不受一個月內任何板規 加重原則)
: 30天<60天<120天<半年<一年<永久
: 首先,該判決所引的六句推文,皆是我對不同的四個水桶公告,發表對各該公告之意見,
: 本人之推文旨在表達版主執法過當,從頭到尾不帶髒字,也無重覆推文(況且六句推文中
: ,第一句和最後一句還相隔兩個禮拜之久),並且亦無引起版友筆戰(請詳下述),如何能
: 夠說是引戰? 針對版主之判決發表評論,本來即是棒球版版友之權利,從6/16~6/29七篇
: 判決我針對其中四篇發表意見(每篇僅1到2句),卻遭受60天之水桶,甚感不服,我質疑版
: 主濫權,將抨擊自己判決的版友恣意水桶。
: 第一篇:#1HkqrcOS
: 我的兩句推文是該篇最後一個推文,根本沒人理我,如何說我是引戰
: 。根本沒人跟我戰,我也沒有要引戰,只是認為版主桶人不合理之處加以發表意見而已。
: #1Hlq11mF 6/18
: 我推:「桶人很好玩??無惡意的髒話也桶你很高尚唷」
: 本篇是關於王建民投球版友情不自禁罵髒話的水桶
: 該篇判決下總共九個ID推文認為該篇判決不當,我是第七個ID認為不妥的,亦約有九個ID
: 推文支持版主判決。
: 我很疑惑,「棒球版能否罵髒話」是個正反意見皆有的問題,也應該是板友可以發表看法
: 的議題,身為版友加入討論、不帶髒字,為什麼被認定引戰呢?
: #1Hoq3u1l 6/27
: 我推:「為什麼母企業不能貼?這樣也桶根本莫名其妙」
: 是主張母企業的負面新聞可以貼,發表個人看法而已
: 在我推文後,總共四句回應我,我也未再做回應,為什麼這算引戰,針對"母企業新聞能
: 不能貼"發表個人意見也不行嗎?
: 最後一篇 #1HpQbaM5 6/29
: 我了聲援一個被桶的版友
: 噓 final00095:去智障洋基幹嘛
: 所以我推:「現在連 智X 都算髒話?? 版主真聖人阿XD 」
: 以及
: 「你真的以為你將軍可以濫殺無辜鄉民 」兩句推文
: 是認為智障不算國罵而發表意見,認為版主處理不當而發表意見。
: ============================================
: 以上,我個人認為版主是在針對不滿他判決的版友,而不是針對"引戰"本身,
: 從頭到尾針對我的推文屈指可數,版主說我引戰,實在牽強,不如光明正大的說
: 版主自己被酸不開心所以桶人,這是一種公器私用。
: 什麼叫做引戰? 像是陳金鋒打擊率的簽名黨那種引起數十個人噓文的
: 才能稱作是引戰吧?
: 棒球版不是隊版,本來就應該包容更多的意見,今天我只是意見
: 跟版主不合,酸了一下版主,就被水桶,深感無奈,希望能還給我既有的權利。
: 最後還有一個疑問:
: 以下是我被桶60天的依據,
: 蓄意鬧板引戰條款(不受一個月內任何板規 加重原則)
: 30天<60天<120天<半年<一年<永久
: 就算我這次真的有引戰,我很疑惑的是,我上次被桶是因為國罵30天,不是因為引戰,那
: 還適用加重規定嗎?
: 也就是不論我之前犯的是否為引戰的板規,只要這次是因引戰被水桶就適用引戰的加重
: 規定嗎?
1.智X一詞在棒球板為違規字眼早已行之有年
2.文章代碼(AID): #1Hlq11mF (Baseball)
噓
06/18 01:27,
06/18 01:27
板規六更是明文規定
六、推噓文、發文內容勿涉及國罵、人身攻擊或不雅字眼,暗喻字
眼亦同。
試問閣下何必明知故問 惡意找碴呢?
就算沒有惡意的髒話 在棒球板本來就不該出現國罵字眼
以上規定 在我未上任之前就早已明文規定
申訴者卻以"跟版主意見不合"為由於公告底下攻擊性字眼 攻擊板主群
因此裁定惡意引戰
至於為何水桶60日
理由惡意引戰 公告底下加倍 因此裁定60日
文章回覆至此 如使用者有任何不接受 可以向上級申訴
另外提醒 部分使用者
板務板明文規定
一、非當事人未經允許發言,情節輕微者即給予警告處分,不另發文公告。
二、累積兩次警告者,水桶15日,其後以累犯論,不另行警告之。
請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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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71.118.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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