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elephants板規規定疑慮
英文板名:Elephants
板主名單:CKCDY/Runken/OrcaKW
討論主旨:板規b類
討論內容:
壹、
引用板規B-2人身攻擊者。
B-3引戰、挑釁、引起板友糾紛者。
貳、
(一)
引據#1N6ZGFDF (CourtBasebal)理由一第一段,人身攻擊檢舉實務受理應以告訴乃論
為優先,然而因看板屬網路性質,當事人未必清楚自身遭受毀謗,此板規應須進一步
修正,改成公共事務(有關象隊隊員、教練、員工等)毋需自行檢舉;板友對板友檢舉
需當事人自行檢舉
(二)
漫罵跟人身攻擊定義並不相同,然觀察看板板務多次以人身攻擊名目混沌處置漫罵攻
擊者,此部份處置理由並不明確,用法並不恰當。
(三)
在板務未明定漫罵與人身攻擊差異及修正B-2類缺陷前,相關板規使用宜謹慎。
參、
(一)
板務對於引戰、挑釁、引起板友糾紛者定義未有明確定義,回應檢舉信件僅回答不夠
嚴重,令人不禁莞爾。此類板規原意乃是避免板友陷入糾紛,引起看板秩序失控,然
象板今年已發生多次針對板友攻擊事件,這並不是看板優良走風,若此板規定義不清
,因此板規定義不清遭受鎖定攻擊的板友檢舉未果,只能選擇回擊、忍受、或拒絕發
言,這不是看板之褔。
板主權利義務中包含須引領看板導向優良走向,板務不應以"言論自由",放任言語攻
擊、不當名號攻擊板友事件發生。
(二)
事實上多數板友遭受攻擊後,選擇和平離開看板,不再繼續發言,原來這些象迷是支
撐看板優良文章主柱(如DARKSEVEN),若不是對象板仍有一絲希望,本人不會到組務
提出建議,但若無法改善此情況,象板恐怕酸民化,此討論平台亦無值得發文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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