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Baseball 板主 clywin123 警告一次

看板Baseball_BM作者 (agGREssion)時間8年前 (2016/09/13 03:35), 編輯推噓3(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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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本板使用規範,Baseball板主 clywin123 未於 72 小時回應,應該處以警 告一次的罰則。 但從後續說明 #1NrgX2jX (CourtBasebal) 當中可以得知板主的理由為「自動認 為溝通結束,故不回覆」,這部分屬於自由心證,因此從寬認定有理; 但是該名板主長期擔任棒球板主,經驗豐富,應知曉閱讀組務相關板面為板主義 務,因此不可妄稱無辜。 縱此,仍裁定對 clywin123 施以警告一次的罰則。但由於認定其理由合理,因 此判決修改為「警告一次,緩刑三個月」,若未來三個月內,該名板主仍有相同 情事而未有合理說明者,則本次警告成立,同時因為累積兩次警告,將裁定該名 板主去職;若未來三個月內,未有違規情事,則本次警告則取消。 為了避免板主或使用者對於「溝通程序」的完結點有各自不同定義而產生誤會, 因此為了亡羊補牢,將針對此點進行規範,目前暫定為: 1. 板主與當事人取得共識,願意修改判決。則該案自動視為溝通完成。 版主必須重新發佈改判公告。 2. 若板主與當事人無法取得共識,則由板主、當事人或小組長判斷。 a. 板主的推文用字,必須有讓小組長與當事人認定板主已經表示「溝通程 序結束」,目前我不打算對這些用字進行制式限制,但希望板主的用字 是能讓他人知道「板主認為不用再溝通了」。此時當事人可提出申訴程 序。 b. 若板主未於 72 小時內回應,則由小組長推文表示「溝通程序結束」, 並對板主提出相關罰則。此時當事人可提出申訴程序。 c. 原則上小組長不會強制裁定溝通結束,但若觀察雙方並無良好溝通過程 ,則會強制介入,終止溝通程序。 大概先寫到這邊,或著各位使用者有對於溝通程序完結的時間點界定方式有任何 意見,就請推文討論。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56.2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_BM/M.1473708933.A.CC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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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小組長,但仍有兩點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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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姑且不論此案,板規內的計點制是否為永久的。我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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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有不少任期已久的板主,總不可能保證永遠都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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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錯,如果任職十幾年卻因為一些疏失被記上兩點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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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實為不當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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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據此案得知,使用者於單一案件只要有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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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一定要回,如果該使用者用不理性的言詞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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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理取鬧,我是否可以以一句"結束溝通,不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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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就可以不用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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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承認這次是我的疏失,一方面是我認為我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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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算完善,小組長認知的溝通結束與我的有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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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是我本身習慣按大v已讀,所以當下沒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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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文章有更新,當我發現更新時,使用者已經用不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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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字眼做攻擊,使我心生不滿才拒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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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小組長對於板主可以逕自結束溝通,以及對申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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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當詞彙的處罰有著墨,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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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認為此案我雖有疏失,但從亡羊補牢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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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先前板規於溝通結束這一塊並無說明,嚴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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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來我對於此案也是有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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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接受記點,但衡量逕自發言只水桶一天,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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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於溝通結束/是否有回覆這一塊認知有差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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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將緩刑減為15天。才有警告及亡羊補牢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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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球板事務量眾多,我還要在三個月內戰戰兢兢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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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錯,板規的確保障使用者申訴管道,卻對於板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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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略顯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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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見就這麼多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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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第一點,制度是死的,但是裁量是活的,你的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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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不致於發生,小組長會在執法尺度拿捏上做出考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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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第二點,規範是要求「小組長裁定結束」才算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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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長期以來為了讓雙方暢所欲言,所以未加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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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衍生許多爭議,所以才會有這一篇公告後半段針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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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通程序的完結用字予以定義,希望能減少類似此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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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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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但仍認為板規有瑕疵,且小組長若是扮演調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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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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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於適當時機口頭提醒板主回覆,而不是靜待兩邊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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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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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後將刪除全部推文,我希望這篇文章的推文討論能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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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在討論溝通程序完結點的用字規範,謝謝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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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rmE5p4 (Baseball_BM)
文章代碼(AID): #1NrmE5p4 (Baseball_B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