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 Elephant板板主vincent7977不當處分

看板Baseball_BM作者 (邁阿密小鳥)時間8年前 (2016/10/29 23:54), 8年前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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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板名: Elephant 當事板主: vincent7977 簡述事由:    沒有在Elephant板上公告永久水桶只有寄站內信,有瀆職之嫌。 溝通訴求: 撤銷或減少7300天水桶期限的期刑。 ┌─────────────────────────────────────┐ │ 文章代碼(AID): #1O5Ci6pi (Elephants) [ptt.cc] [公告] 水桶(2)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lephants/M.1477757702.A.CEC.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5 Ptt幣 │ └─────────────────────────────────────┘ > 71388 m 10/30 vincent7977 □ [公告] 水桶(2) 檢附證據: ˙政黑板登入限制: d - 開放 自刪文章 發文與推文限制: r - 開放 推薦文章 *登入次數 200 次以上 s - 開放 噓文 退文篇數 1 篇以下 ˙象板登入限制 : d - 開放 自刪文章 發文與推文限制: r - 開放 推薦文章 登入次數 90 次以上 s - 開放 噓文 退文篇數 1 篇以下 別人一個要登入200次政治黑特版洗推噓文是一罪一罰、一罪一個月累加制。 你這個只要30天登入象板平啥麼直接永久水桶不公告??? 你這版主自以為老大不用公告在版面上嘛???(打完這篇才公告.......) 你這個自以為是的版主有種就以一罪一罰全部列給我看[公告]、在這裡或Elephant都行 別以為給個7300天就要別人乖乖吞下去,北韓板只會來這一套 當以為沒有法治是不是??? 公告出來沒??????????????????? 30天的板罰的還比200天的板重,快笑破我懶趴、你們小組長認為這樣妥當??? 棒球版認定發人身攻擊文、無意義文-->退文 累犯-->永久水桶 無意義推噓 --> 大概幾個月的判例都看過 平啥麼你們這四個象版版主因為我初犯而永久水桶,出來啊、以為我不會上申訴板?? 在強調一次,林北是初犯、林北是初犯、林北是初犯、林北是初犯、林北是初犯 在現實法庭判例中也幾乎沒有第一次觸犯法規就直接無期徒刑、懂??? 你們這幾個版主要不要仔細去思考改判、一看就知道沒法律背景知識 小組長你們不覺得這真的很誇張嗎??? **********************這是政黑的洗推噓文處理方式****************************** 第三章 水桶篇 1.文或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威脅、謾罵、  引戰之文章,違規者依程度判水桶一個月~三個月。  前項所說明之特定人物包含任何政治人物,政治族群(含其代稱) 對任何政治人物,政治族群(含其代稱)攻擊詞彙不予受理。  唯仍需注意刑法相關刑責,勿以身試法。 2.超貼處分 每日發文(含回文)額度,不得超過十篇。 因任何原因自刪、被板主刪除或分身張貼,皆視同使用額度。每超貼一篇  桶七天,超貼兩篇,水桶十四天,以此類。 3.新聞/轉錄類文章,一個帳號一天只可貼五篇。一天內,總文章數未超過十篇  ,只要新聞/轉錄類超過五篇,每超貼一篇水桶七天超貼兩篇,水桶十四天,  以此類轉錄文章之作者為轉錄本人則不受本條款限制 4.內容含有色情內容、暴力內容、十八禁連結、簡體連結。內容含過多簡體中  文,亂碼,注音文,構成妨礙閱讀者,水桶一個月。 5.未經同意公布個人資料、私人信件及水球紀錄,及可連結前述訊息之連結者  ,水桶一個月 ˙6.一篇或多篇文章中重複無意義或相似之噓文,水桶一個月。 ˙定義:二十四小時內同篇或多篇文章中,五個以上(包含五個)相同或相似˙文。 ******************************你們大象的************************************ A、下列違規者,水桶3日 KDDKDD 1.注音文,火星文,及其他造成閱讀障礙者。 a.低調用法或無中文字的發音不在此限。 eg:ㄉㄨㄢˊ 2.轉播期間發文者。 a.若比賽已結束,請等轉播員送出最後一打席之文章後再發。 b.僅開放總金額大於500P的發錢集氣文。 c.新聞及五局中場,日後不予開放。 3.一行文及字數少於30字之文章,無任何例外。 4.無意義之棒次文、幻想文。 5.明顯與兄弟無關之文章及新聞。 6.未經板主同意之買賣文、問卷文。 7.置底徵求交換票務平台違規者。 B、下列違規者,水桶10日 1.罵髒話者。 a.無意義消音者視同違規。 eg:X你娘、Fxxk。 2.人身攻擊者。 3.引戰、挑釁者。 4.惡意刪除推噓文遭檢舉者。 5.(推)文章內容、簽名檔涉及直接之私利益之商業行為者。 C、下列違規者,水桶30日 1.涉及性騷擾及包含讓兩性不舒服之文字者。 2.未經同意公開私人信件、水球訊息、非公開社群網資訊者。 3.非板主使用[公告]及回覆[公告]文者,偽公告者亦同。 4.轉文中含有違反板規之推文或該轉錄文章已違反板規之轉文者。 5.未經原作者同意轉錄PTT文章至其他板面者。 6.無證據抹黑特定人事物者。 a.爆卦者,請於24小時檢附證據,否則視同違規。 7.於他板惡意不尊重本隊球員及球迷,而來本板引發爭議或故意反串者。 D、下列違規者,永久水桶 2.無證據影射收錢及放水。 3.惡意轉文引戰者。 4.已被水桶處份者,開分身繼續推噓發文者。(違者報組務處理) ˙你們不覺得誇張嗎??? 檻就只有3、10、30、直接跳永久 棒球版都不敢訂出這麼囂張的板規只有你們象板最敢 !!! 這個板歸只不過是定給板主方便行事用的吧 沒有發文章本來就該比有發引戰文章的人判罰例較輕 這個只有4種判例的板你告訴我他會公正??? 我才不相信。 NY-Yankee板講幾句話也只不過是90天水桶憑啥麼你們兄弟象板有資格7300 ??? 等你們砸的錢有比NYY多再說辣,憑沙小米嘎辣!!! -- ˋ │ │ ˋ φhacoolman 現在簽博班的話, /│ │____ │ │\ alan99 碩班就能畢業囉! / │ │ │ │ \ 簽嗎不簽嗎 │ ╰────╯ ╰────╯ │ 簽嗎不簽嗎 不簽嗎不簽嗎不簽嗎不\ │ 嗎不簽嗎 不簽嗎不簽嗎不簽嗎不簽 \ ︶︶ / 嘿~嘿~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64.187.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_BM/M.1477756488.A.152.html ※ 編輯: MiamiKotori (203.64.187.43), 10/30/2016 00:12:52 ※ 編輯: MiamiKotori (203.64.187.43), 10/30/2016 00:18:59

10/30 00:52,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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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5CP85I (Baseball_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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