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溝通]Baseball版主NSJ911005

看板Baseball_BM作者 (94ni)時間5年前 (2019/02/06 08:30), 編輯推噓2(204)
留言6則, 2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edwin11017 (EDWIN)》之銘言: : 英文板名:Baseball : 當事板主:NSJ911005 : 簡述事由:違反B6版規被水桶30日 : 檢附證據: : 文章代碼(AID): #1SKFW3BL : 噓 edwin11017: 記者智障嗎?中職也不是每支球隊的母企業都有上市啊 01/30 12:20 : → edwin11017: 腦殘真的沒藥醫 : 溝通訴求: : 請問板主是怎麼解讀板規的? 板規寫得很清楚 : 6. 人身攻擊、禁止不雅字眼、不雅暱稱稱呼/謾罵球員及公眾人物,暗喻字眼亦同。 : 板規寫明是謾罵球員及公眾人物 才違反規定吧 : 我推文針對的對象是記者 記者既不是球員 也不是公眾人物 : 而且我是疑問句 根本沒罵人啊 完全沒有違反板規B06的規定!! : 請問我哪裡違反版規了? 以往就有罵記者被桶的案例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535327470.A.F08.html 而你的第二句是肯定句 可以明顯看出你在罵記者腦X 因此這次水桶沒有問題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X00TDB.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1.23.16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_BM/M.1549413042.A.370.html

02/08 16:05, 5年前 , 1F
甚麼叫板規有案例? 之前被桶的沒反應 不表示這樣就
02/08 16:05, 1F

02/08 16:05, 5年前 , 2F
是對的! 就事論事 就法條論法條 你板規寫得清清楚楚
02/08 16:05, 2F

02/08 16:06, 5年前 , 3F
被罵的對象應該要是球員或公眾人物才符合
02/08 16:06, 3F

02/08 16:07, 5年前 , 4F
你板主執法應該要就板規實質內容 怎麼寫就怎麼辦
02/08 16:07, 4F

02/08 16:07, 5年前 , 5F
怎麼可以自己過度解釋超譯??
02/08 16:07, 5F

03/06 01:25, 5年前 , 6F
溝通完畢
03/06 01:25, 6F
文章代碼(AID): #1SMYgoDm (Baseball_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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