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 Monkeys版主 puda判決
英文板名:Monkeys
當事板主:PUDA
簡述事由:ttps://www.ptt.cc/bbs/Monkeys/M.1593682751.A.BDA.tml
第一 版主PUDA引用版規A-15條例
( 15.海巡條款,經查為非本隊球迷故意鬧版、引戰、謾罵、發無意義文與推文者
● 罰則 永久水桶 )
竊問我的回文哪一條有符合故意鬧版、引戰、謾罵、發無意義文與推文?
起因是PUDA水桶時 tue678留言: 原來是爪迷 難怪討論中說爪球員練很多 什麼本隊球員偷懶
(後被證明非爪迷)
這種不理性先抹再說的言論 PUDA不處理 心平氣和想問個明白反而被永桶
2.後續 hyperfrog留言: 只是覺得你孬孬的 看笑話而已 哪裡氣XD
明顯已觸犯貴版版規 B、引戰罰則(紅底為發文處分/綠底為推文處分)
1.文章/推文含人身攻擊、性騷擾或讓兩性不舒服之言語或圖片。
● 罰則 水桶30天+退文/水桶30天
2.文章/推文內容意圖引戰、鬧板。
● 罰則 水桶15天(情節嚴重者退文)/水桶15天
但PUDA不處理 反而留言
A.海巡引戰與否由本版版友感受認定,只要超過三人不快就為引戰
B.甚麼叫做引戰,我家人不爽叫做引戰!
貴版版規我還真翻不到 我家人不爽 版友三人感受認定就永桶的罰則
PUDA您可以翻給我看嗎?
溝通訴求:
1.如果抹衊詆毀其他球迷的事實可以允許,而想爭個事實卻被永桶的話 那我沒意見
2.喜歡用版規,那該篇留言許多謾罵的,也希望你用同樣的標準處理。 如果你夠公正的話
檢附證據:
ttps://www.ptt.cc/bbs/Monkeys/M.1593682751.A.BDA.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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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_BM/M.1593704131.A.4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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