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 Baseball版主NSJ911005的判決
英文板名:baseball
當事板主:NSJ911005
簡述事由:
#1X4gz3nv
→ rocky9137No2: 很毛...........地檢署............ 08/11 01:10
18.推文或發文指涉/影射球員、球團或裁判放水且無法提供明確事實佐證者
永久水桶
溝通訴求:
"很毛"一詞可以各自解讀 各自表述 現在七月鬼月也可以說很毛
"地檢署"只有說名詞 也未有敘述暗示任何動作
如果提到敏感單位"檢方" "警方" "檢察官" "法院" ...等等相關名詞
依照版主邏輯以及判定是否也直接永久水桶? 後續動作是否版主過度想像
那會建議版主在版上公布哪些詞不能出現 一出現就永久水桶 是否才得宜?
而不是出現相關字眼 版主直接永久水桶 那怎知哪些字眼版主不能接受?
加上也有版友於水桶貼文提出"是否太過嚴格?"
讓我不禁質疑版主標準拿捏不一 深感不公平
經查Tue Aug 10 21:57:12 2021 [公告] 水桶改判
#1X4dZG8q
噓 koga5566: 毛毛的
08/10 21:04
#已刪文 [閒聊] 垃圾裁判
→ durian0308: 我覺得你要更勇敢的說 我懷疑裁判有XX 08/10 21:05
18.推文或發文指涉/影射球員、球團或裁判
放水且無法提供明確事實佐證者
突然一堆文章要抓
標準沒有拿捏好
B-18不小心抓得太嚴格
故改判
在此公告向大家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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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則狀況敘述與我相同
第二則除了名詞 更是暗示到相關動詞 卻改判
我沒有敘述相關動作 但卻判我永久水桶 標準不一
版主是否執法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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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查8/11 文章編號200453
[新聞] SPC-中職》味全龍3投手3牽制失誤太罕見
內有推文 "雨刷在動?" "累犯這麼多次的聯盟 讓人懷疑不是自找的嗎?"
"比放水球次數,台灣真的蠻有資格嗆世界怎麼跟得上台灣"
相關類似影射B-18 卻通通過關
我不是想拉版友下水
只是想問版主認定標準在哪? 自由心證的齒如何拿捏?
永久水桶是很重的判決 拿捏要比較嚴格些吧
我覺得有執法過當的討論空間 請版主詳察
檢附證據:
文章編號200357
文章編號20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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