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溝通] baseball板對於長串爭執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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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uccess0409 (貢糖新衣)時間10年前 (2014/07/18 00:25), 10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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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板名:baseball. 板主帳號:overseaking. 簡述事由:. 疑似未遵循過往判例. 1.以往未在累犯條款中的板友即使犯了長串爭執應該是原刑期加上一倍刑期. 也就是爭吵犯規(15天)加上加重額度(15天),至多30天. 2.上次改判應該不算在本人犯規釋放出來的約束期,畢竟那次不算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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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overseaking (滷味粉)時間10年前 (2014/07/19 11:46), 10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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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經思量,仍維持原判。. 來檢視一下判決內容. ┌─────────────────────────────────────┐│ 文章代碼(AID): #1Jn-pWOM (Baseball) [ptt.cc] [公告] 水桶及祭品兌現名單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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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3→)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uccess0409 (貢糖新衣)時間10年前 (2014/07/19 16:36), 10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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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 提出告訴乃是憲法賦予人民之權利. 我想請問overseaking,現實生活中有袞袞諸公說要對他人提告. 被說要提出告訴者是否反可對法院提出「恐嚇」之訴訟?. 譬如LOL板先前鬧得風風雨雨的提告一案. 被揚言要提告之板友被提告之前或是未能被提告者. 是否可以對該板揚言提出訴訟者提出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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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overseaking (滷味粉)時間10年前 (2014/07/19 21:50), 10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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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無關此次判決的就不多提了,與申訴無關。. 這段可說是判為情節嚴重的重點,. 的確訴訟是每個人的權力,但不代表succ板友可以在看板上任意妄為,. 若要告人,你可以選擇私信,. 在棒球板說出以上的言論,其意義為何?. 除了吵架、挑釁,我看不出有任何正面的意思。. 提到suzhou的例子,. su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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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0→)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uccess0409 (貢糖新衣)時間10年前 (2014/07/19 22:31), 10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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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JnzzP_6 (Baseball). 所以qa17b於7月17日晚上十點二十分許的推文不算是主動挑釁?. 另外之後的推文也只是告知他我要行駛我的權利. 再者推文也很明顯是「接續」原推文進行回應. overseaking板務竟然可以將兩段推文分別視之. 豈無斷章取義之實?. 如果並非接續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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