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滑板禁上路!

看板Board (滑板)作者 (Awei)時間6年前 (2018/08/02 18:2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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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報導的資訊不見得是對的 現行法令根本沒有絕對禁止一般滑板在道路或人行道上使用 自然也不會有一律罰300元的問題 新聞對電動滑板的解讀沒錯 電動滑板屬於法規上的「動力載具或運動休閒器材」 的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2-1條 (法律是否合理先不討論) 但一般滑板罰300元,我就百思不得其解 相關的新聞裡也沒講到底是用哪一條 遍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比較可能適用的條文就是第78條: 「行人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罰鍰:  一、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  二、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  三、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  四、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 、蹲、立    ,足以阻礙交通。......」 簡單來說,只要在人行道上 或是在沒人行道的馬路靠邊乖乖滑行,不要妨礙到交通 根本就不該被處罰 要是沒有上述情形而莫名其妙被罰,也是不合法 雖然很少聽到有人被罰 但若真的發生了,可以不用乖乖吞下300塊的罰鍰哦 ※ 引述《GAYGY (GAYGY)》之銘言: : 如題 昨日新聞滑板現在禁止在道路及人行道滑行 : 一般滑板處300元 電動滑板1200以上 : 請問各位雙北到前輩都去哪裡玩呢 : 我都去河堤 還有哪裡是合法的 : 我才剛買啊!!!!!!!! : 新聞連結如下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731/1224448.htm?from=fb_et_new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5.7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M.1533205460.A.B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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