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情報] CBA 協商考慮取消補償選秀權
: → synchron:我轉這篇的目的...是想說這樣會不會造成大者恆大 08/24 18:12
: → synchron:反正簽人也不用補償選秀權了...那大家放手灑錢嗎?? 08/24 18:13
個人贊成改進現行制度,也認為取消補償制度不見得是件壞事。
主要原因是目前看來補償制度恐怕達不到平衡實力的目的。就以今年的選秀會為例,
去年打進季後賽的紅雀, 勇士, 紅襪都因為補償選秀而擁有不少高順位選秀權,相反
的像小熊或是藍鳥卻把選秀權賠光光。參考以下:
ATL STL BOS CHC TOR
1 1 1 2 1 1
1S 2 1 2 0 0
2 3 2 1 0 0
2S 0 1 0 0 0
3 1 1 2 0 0
4 1 1 1 0 1
而紅襪在 2004 年奪冠後,2005年還可以在第一輪跟第一輪補償加起來選五次也是一
個例子。不要忘了 2004 年季後紅襪在自由球員市場上花錢砸了 Clement + Wells +
Renteria,結果還可以拿到這麼多高段選秀權,可以猜想現行制度確實有改進的空間。
另外一個問題是現行的 Type A, B, C 的判別恐怕有盲點。一樣以今年為例,CHC 把
選秀權賠光光是賠在那些自由球員身上? 答案是 Bob Howry, Scott Eyre, Jacque Jones
,再一個例子是 Kevin Millar 也是 Type A ,我當然不是說這些球員是廢柴,但是
有多少人會把他們跟 Johnny Damon, Billy Wagner, A.J Burnnet等球員放在同一等
級? 而在目前補償制度下這些球員都是同等級的 (除了Jones 是 Type B)。
然後說到灑錢,現在的選秀也是讓有錢的球隊得利。舉例來說,兩年前的 Jered Weaver
還有今年的 Andrew Miller在選秀前都是呼聲極高的狀元人選,最後卻都因為簽約金
問題而掉到後面讓比較敢花錢的球隊撿走。
而且幾支有錢的球隊像 NYY跟 BOS還都可以把一些其他球隊不敢選的球員用後面的順
位撿走,再用錢砸下來。舉例來說 NYY今年跟去年在第八輪分別撿走 Dellin Betances
跟 Austin Jackson ,紅襪今年在第十八輪撿走 Lars Anderson,這些都是原本有前
兩輪評價的球員。這也讓前段選秀權的損失對那些有錢球隊的影響減少許多,達不到
原先的目的。
所以
1.目前的補償制度有問題,並不公平。
2.對大市場球隊來說,損失高段選秀權也沒關係,反正可以在後段用錢砸那些因為簽
約金問題滑落的球員。
3.現行制度對真正需要補強的球隊,像是藍鳥,反而可能會造成較大的損失。
如果我們希望選秀確實可以達到平衡實力,或者是讓小市場球隊得到較多機會的目的
,那麼目前的選秀制度確實有改進的必要。而目前看來選秀補償制度有所缺陷,取消
了不見得是壞事。當然,如果真的要達到 "公平" ,那麼還有很多地方必須修正。
以上只是個人想法,我也還沒有真的對相關問題做太多思考,如果有思考不週的地方
還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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