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公告] 發文者得到推文者同意後,可以刪改推文

看板Chi-Gong (氣功)作者 (無所謂 消逝的歲月)時間15年前 (2009/09/22 12:20), 編輯推噓6(6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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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Buddhism 看板] 作者: virulous (薄耳劍羚) 看板: Buddhism 標題: Re: [Buddhism] 看板 選情報導 時間: Mon Sep 14 18:15:45 2009 各位板友好: 根據代碼 #1Ah4yVyP 對於"發文者能否刪改自己文章下的推文?"的投票結果, 往後對於刪除推文權的限制, 將採取"發文者得到推文者同意後,可以刪改推文,有問題的話請洽板主", "不依規定就刪除推文,並且不理會勸告的發文者,根據板規第六條處理", "推文紛爭,請以私信方式向板主舉報,除了調停結果公告外不在板面處理." 以下就內容逐項說明. 由於本板板旨明訂為: " 板旨:佛法板(Buddhism)的板旨,是討論釋迦牟尼佛所宣說和介紹的佛法, 或佛法與其他領域之間的相互印證、比較、辯論等等的學術性討論。 " 有頗大的討論、意見回覆空間;對於回應權利中的"推文", 過往本板採取的是"發文者能刪除回應自己文章下的推文,但不能修改內容"的角度-- 然而板上一定成數板友對於自己的不同意見被刪而感到不快,由此導致長期的糾紛. 對於這紛擾的情形 har 板主與在下曾於此議題討論過幾回, 並參考 PTT 板面相關的法規尋求解決,但沒有找到直接的上層規範. 不過板友們可瞭解 PTT 討論論壇的情況是: "多數板面採取"發文者能刪除推文,但不能修改內容"的不成文默契, 然後依各板面的性質,各板可依需要訂立相關的規範. " 為減低因推文所造成的齟齬紛爭,提供板友和諧的討論環境, 因此這次本板根據"一週公告諮詢板友->兩星期投票"的方式,凝聚板友們對於推文的共識. 如今根據 9/13 所調查出來的意見結果, "發文者得到推文者同意後,可以刪改推文 15 票 42.86% 42.86%"最高, 往後將依此原則限制板友們對推文的管理權,並依此解決往後本板對於推文的糾紛, 直至有上層相關法規制定或另次的投票為止. 為使這次的意見投票落實至施行,希望與板友達成以下的共識: 1.期望板友珍視自己的推文權: 推文者的推文權利,是因為自重而受他人重視的! 祈請板友們能在互相敬重、和諧智性的討論風氣下,用有利於和合的討論態度推文. 請絕對避免濫用權益,利用推文做為譏刺、排擠、打壓板友的工具. 基於本板的地位是定位在"討論板", 因此各種言論只要它合於"板旨板規",理應被重視. 據聞佛教法六波羅蜜、十波羅蜜都談到"忍辱",或者是"默擯"的德行, 相信是可參考的應對方式;否則也可考慮將整篇文篇刪除--這在本次規定範圍之外! 依本公告結果,板友刪除推文的權利受到減損,在此對於所有不便致上歉意! <(_ _)> 2.對於推文有問題的話,請洽板主: PTT 大多數板面對於推文都只採"可刪不能改"的原則, 主要原因包括a.舉證困難:應該很少人推文會備份或記憶內容的 b.瑣碎 如今本板限制了發文者刪改推文的權利,也將面臨同樣的問題. 因此祈請板友,遇到推文被刪的糾紛, 假使能達到板規之: "5. 若要檢舉或指控,請先做好存證舉證的責任,以昭公信;否則不予處理。" 最好. 如有存證與舉證的問題,那請儘量詳實地告知板主當時情況,以利處理. (如果因舉證的關係無法釐清責任的羅生門,板主有權不予處理.) 3.與本公告有關新產生的檢舉糾紛,請以私信告知板主: 本次推文的投票,是為減少本板的紛爭而定,實是美意; 但如果因此而增加了板面上的推文互告糾紛,將違反凝聚共識的本意. 所以請注意:勿在板面上因推文的事發檢舉互告,有事請一律以私信方式告知板主. 在板面上因推文的檢舉互告,板主得逕行刪除並且不公告. 希望在可以處理的範圍內,儘量幫大家調停糾紛. 以上公告,依"9/13 [馬路探子] □ [Buddhism] 看板 選情報導"內容制定, 並視往後實施的效果,依實情況改變本公告規定. 希望板友們以慈悲誠正的討論態度,營造有利於法義討論的和合氛圍! 願法的利益幫助一切眾生離苦得樂! 敬祝 一切義成 virulous 敬上 附註: 本公告將置底公告兩星期,在此期間內依板友提出的合理建議做修改, 祈請板友們提供實用意見以利實行,兩週後依規定調處糾紛; 再者,本公告雖具強制性,但屬"維護討論秩序"工作的細項, 且所依據的投票結果未達絕對多數,因此原則上不會根據此更改"板旨板規"內容, 對於這項規定不知情的板友,就需要大家以慈心互相告知提醒了.請海涵. <(_ _)> ※ 引述《[馬路探子]》之銘言: : ─────────────────────────────────────── : ◆ 投票中止於: 09/13/2009 08:41:38 Sun : ◆ 票選題目描述: : "發文者能否刪改自己文章下的推文?"問題, : 在本板因板友間意見不一而造成紛爭,明顯需要可行的基本默契. : 故舉辦投票諮詢以凝聚共識. : 投票選項共分為五, : 從「以推文者的權利」為主,到「以發文者的權利」為主. : 請板友們看清選項後投下您寶貴的意見,每位板友各有一票. : 感謝您的參與! : ◆投票結果:(共有 35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 發文者不能更動自己文章下的推文內容 9 票 25.71% 25.71% : 發文者得到推文者同意後,可以刪改推文 15 票 42.86% 42.86% : 發文者將推文內容備份給板主,可刪推文 2 票 5.71% 5.71% : 發文者備份推文給板主與原po,可刪推文 2 票 5.71% 5.71% : 發文者能管理推文內容,但只限刪除整行 7 票 20.00% 20.00% : ─────────────────────────────────────── : ◆ 使用者建議: : ○使用者 norchen 的建議: : 不用隨文字起舞 : y : ○使用者 roujuu 的建議: : 還不如不開放推文,就是佛教板不能推文。 : ○使用者 chowyc 的建議: : B其實算是A的副款..獨立當一選項是否恰當? : ○使用者 smst 的建議: : 本人認為發文者"不"可以刪除文內推文.如果發文可刪內文之推文,那會造成之後 : 版友在閱讀推文會有前後不搭的現象.若處理不當,板上一定會有某種程度上的爭亂. : ○使用者 Trunicht 的建議: : 本來就可以刪除推文的,幹嘛辦投票。 : ○使用者 thismy 的建議: : 言論自由 : ○使用者 Ebergies 的建議: : 我覺得答案很明顯吧 : ─────────────────────────────────────── : ◆ 總票數 = 35 票 : 推 solarjeff:EVO條款嗎? 因人制事?因人廢事? 123.240.19.239 09/13 10:37 : → solarjeff:為表達抗議所以不參與投票 123.240.19.239 09/13 10:39 : 推 solarjeff:補充一點: 板主辛苦了 m<_._>m 123.240.19.239 09/13 10:54 -- 為法體,心尊心使;中心念,即言即行,福慶自隨,如影隨形;      為法體,心尊心使;中心念,即言即行,罪苦自追,車轢于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32.38 ※ 編輯: virulous 來自: 61.60.32.38 (09/14 19:15)

09/14 19:21,
這樣也不錯,是個折衷方案。
09/14 19:21

09/15 16:41,
版主們辛苦了
09/15 16:41

09/22 12:19,
借轉 氣功板 感恩
09/22 12:1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0.141.169

09/22 12:28, , 1F
感謝~~ 推文被別人刪除掉確實是個問題
09/22 12:28, 1F

09/22 12:31, , 2F
我能參照這樣的投票內容進行嗎?
09/22 12:31, 2F

09/22 12:35, , 3F
不過舉證部分也可能有爭議,有心人可能會更改文字...
09/22 12:35, 3F

09/22 13:20, , 4F
確實有難度 刪文看的出來 修文 那就恐怖了
09/22 13:20, 4F

09/25 11:18, , 5F
其實我個人會習慣把其他的編輯拿掉 ,調整同一個人推人和回文
09/25 11:18, 5F

09/25 11:19, , 6F
的順序 ,有時會幫忙網友訂正錯字 ,可是我不會更動原義 .
09/25 11:19, 6F

09/25 11:20, , 7F
適當的加空白行 ,有時會刪掉太激烈的推文 .
09/25 11:20, 7F

09/25 11:21, , 8F
最重要是系統一定會留下最後一次編輯 ,這才是重點吧 .
09/25 11:21, 8F

09/25 11:22, , 9F
會被原作刪掉的推文 ,通常雙方的意見就是相左吧 .
09/25 11:22, 9F

09/25 11:23, , 10F
要徵求原作才能刪推文 ,是有點奇怪 .
09/25 11:23, 10F

09/25 11:28, , 11F
可以看 #1909 跟 #1910 的推文部份 , #1909 是我編輯的 .
09/25 11:28, 11F

09/25 11:29, , 12F
#1910 幾乎就是系統預設 , #1909 應該比較容易看懂是誰寫的 .
09/25 11:29, 12F

09/25 11:30, , 13F
因為我的習慣讓氣功版還要另下規定 ,真是深感抱歉 .
09/25 11:30, 13F

09/25 11:34, , 14F
並不是說因為你造成的啦,這樣的習慣BBS推文系統並沒有處理
09/25 11:34, 14F

09/25 11:35, , 15F
佛法版這項投票可能是對「意見相左的推文被人刪掉」的爭議
09/25 11:35, 15F

09/25 11:35, , 16F
反過來看,當你的推文被人刪掉,甚至有意排版成另一種意思
09/25 11:35, 16F

09/25 11:36, , 17F
甚至有惡意的進一步刪改內容的話,爭議就產生了
09/25 11:36, 17F

09/25 11:36, , 18F
就目前來看,本版還不置於此,所以我只有詢問大家看法如何
09/25 11:36, 18F

09/25 12:29, , 19F
我的想法是如果推文者和發文者的意見是不同的 ,應該另文來說
09/25 12:29, 19F

09/25 12:30, , 20F
明 ,推文原本就是簡單形式的回文 ,但其實不適合說明完整的意
09/25 12:30, 20F

09/25 12:30, , 21F
思 .
09/25 12:30, 21F

09/25 12:31, , 22F
雙方用回文談不同的意見 ,其實表達都不夠完整 ,常流於空談 .
09/25 12:31, 22F

09/25 12:32, , 23F
我上面的回文指的是文章後的推文 .
09/25 12:32, 23F

09/25 13:44, , 24F
未來會確定建議或提醒若推文過長的用回文比較好
09/25 13:44, 24F

09/25 13:45, , 25F
佛法版的這一條規則可能等有需要的時候再用~ 或許吧
09/25 13:45, 25F
文章代碼(AID): #1Ak526L8 (Chi-G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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