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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言板]TA專訪體育律師,全面詳解青木事件以及曼聯是否能夠解僱他
虎撲02月06日訊 The Athletic UK通訊記者Matt Slater專訪了數位體育界的重要律師,
他們針對曼聯前鋒格林伍德的案件進行了情況、法例和法規條款的說明,而這次圓桌訪
談的最核心的議題就是—曼聯是否能直接解僱格林伍德?
(以下為專欄節選)
根據英超聯賽的標準合同條款,俱樂部最多只能禁賽球員14天。自2003年與職業球員協
會(PFA)達成集體談判協議以來,英超聯賽就一直在執行這一規定。
律師事務所Brandsmiths的合夥人戴維-塞利格曼(David Seligman)表示:“這是一項為
期兩週的帶薪處罰,並且還帶有紀律處分。”
“所以一旦14天期滿,實際上理論上格林伍德可以回歸,但考慮到這次指控的嚴重性,
他可能會同意不回歸球隊。但從規程上來說,他是可以這麼做的。”
然而體育仲裁委員會的資深成員約翰-梅爾扎德(John Mehrzad QC)認為,曼聯可能會以
滾動的方式不斷延長針對格林伍德14天的禁賽期。
他表示:“考慮到這件事的嚴重性,在我看來,禁賽直到任何審判結束都是完全允許的。
“他補充說,停職將是全額支付薪水的。
“我認為他們沒有足夠的證據解僱他,除非他認罪。如果他否認這些指控,那就需要對
簿公堂了。曼聯顯然可以在候審前和格林伍德達成協議,但我認為這不會發生。對於曼
聯來說,付錢給一個面臨這樣指控的球員將是非常糟糕的公關行為,而且格林伍德幹嘛
同意呢?他還在繼續拿著工資,而且除非指控撤銷或他被無罪釋放,否則沒有其他俱樂
部會要他的。
Dan Chapman是Leathesprior Solicitors運動和就業團隊的負責人,他表示:“曼聯的
立場可能很簡單,如果他們選擇等待刑事訴訟程序的結果,格林伍德要嘛被判有罪,要
嘛認罪,被判處三個月或更長時間的監禁。標準僱傭合同允許俱樂部在球員被判三個月
以上監禁的情況下,提前14天通知球員即可終止僱傭合同。 ”
“如果格林伍德沒有被起訴或被起訴但被判無罪,又或者被判有罪但沒有被監禁三個月
或更長時間,情況就沒那麼簡單了。在上述任何一種情況下,曼聯將不得不得出結論,
就是該僱員的個人行為已經嚴重影響到了僱傭合同,並且行為非常不當。”
“定罪的情況下這很好說,但如果沒有被定罪,實際上相當複雜。普遍的例子是,球員
和俱樂部雙方坐下來協商解約,或者是轉會。 ”
所以,曼聯可以在格林伍德的審判之前解僱他,因為他使曼聯名譽掃地?
塞利格曼解釋道:“如果他們決定解僱他(公關角度這是曼聯應該做的),球員有7天
時間來準備上訴。一旦球員上訴,那麼解僱程序將被擱置,雙方進入仲裁。仲裁庭將判
罰,如果是正當解僱,那麼球員離隊,如果沒有,那麼駁回球隊的解僱申請。 ”
“在上訴被審理之前,你可以暫停該球員的全額工資支付。或者俱樂部可以將這筆錢存
入PFA的託管賬戶(一個可以存放這筆錢的第三方賬戶),如果解僱是正當的,這筆錢就
會被返還給俱樂部。 ”
“但仲裁庭本應在六週內聽取意見並做出判罰,但情況並非總是如此。幾年前我就遇到
過這樣的情況,那名球員被解雇了,我們上訴並參加了聽證會,事情一直在拖延,最後
他的六週禁賽期滿了。
這名球員沒有做任何邪惡的事情,所以我說:'你的禁賽結束了,週一去俱樂部訓練吧。
'教練輸了,俱樂部提出和解。主教練不想讓這名球員上場,但根據合同,他不得不讓
他上場。”
“同樣的情況也可能發生在格林伍德身上,因為我不認為曼聯真的能夠讓他一直處於帶
薪停賽的狀態。這個處罰必須要有原因,不能因為他過去犯得事情讓他一直停賽,你
必須要有新的理由才行。”
“如果他沒有被起訴,我建議他就解僱提出上訴。最後會去第三方法庭審判,這些都是
私人法庭,不像普通法庭。他可能會得到一大筆錢,而沒有人會知道。”
“但如果消息傳出去了,大家知道曼聯和格林伍德私下有了私了協議的話,那其實非常
麻煩。而且對格林伍德來說,不被指控刑事犯罪並不一定就可以免罪。皇家檢察署(CPS)
只會在他們認為可以在沒有合理懷疑的情況下,根據刑事證據標準對你定罪的情況下才
會起訴你,而俱樂部可以把這個當作解僱的部分理由。”
格林伍德並不是第一個面臨類似指控的足球運動員,我們能從這些案件中學到什麼?
格林伍德的“獄友”,同城對手曼城的左後衛門迪也是重量級選手。門迪最初於去年11
月被捕,但直到8月才被起訴。直到上個月,27歲的他第四次申請保釋,才被批准,他
將於3月11日在法庭上參加預審聽證會。
曼城沒有公開透露他們是否還在為門迪支付工資,但這非常有可能,因為門迪還沒有被
判犯有任何可能引發標準英超合同中的嚴重不當行為條款的罪行。
與之相對的是另一位曼城名宿亞當-約翰遜的案例。他在2015年4月被指控性侵,但他選
擇等到2016年2月的第一次審判日才承認這四項指控中的兩項,因為這樣他又可以從桑
德蘭白拿一年薪水。
經驗豐富的體育律師、謝菲爾德哈勒姆大學(Sheffield Hallam University)國際體育
法課程負責人格雷戈里-約阿尼迪斯(Gregory Ioannidis)博士對此表示贊同,並強調了
“根據個人背景和事實”來裁決每個案件的重要性。
至於格林伍德,去年12月瑞士CIES足球觀察報對他的估價接近1.2億英鎊,約阿尼迪斯
博士表示,如果曼聯的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會給俱樂部帶來恥辱,那麼很難想像曼聯現
在會解僱他。和TA諮詢過的其他律師一樣,約阿尼迪斯博士認為,曼聯只有在格林伍德
被確切定罪的情況下才能這麼做。
他解釋道:“如果格林伍德被判無罪,那麼解僱就顯得太粗暴了。更有可能的是,將會
有罰款和/或額外的紀律處分。另一方面,如果格林伍德被判有罪,俱樂部可以立即以
嚴重不當行為解僱他,然後可能會尋求起訴他,要求賠償損失。”
所以曼聯理論上可以解僱格林伍德並起訴他?
潛在的先例是當年切爾西核心穆圖,他被切爾西起訴後在法庭上連戰連敗,但沒有跡象
表明他已經向切爾西支付了一分錢的賠償。
去年2月,格林伍德與曼聯簽訂了一份為期4年的新合同。據報導,它每年的價值約為5百
萬英鎊,這意味著合同總價值還剩下大約1500萬英鎊。但就TA諮詢的律師而言,沒有一
個認為曼聯會學切爾西。
那麼,對於格林伍德作為一名足球運動員的未來,我們能確定些什麼呢?
律師自然不會讓你把他的話記錄下來,但所有的精英律師都認為,除非格林伍德能給出
一個可信的解釋,否則他在曼聯的生涯已經結束了。無論如何,短期內可能就是外租或
者轉會,這都是可能發生的。
如果格林伍德給不出解釋,那麼實際上就是回到上述的曼聯啟動解僱程序的各種情況了。
TA不僅就此採訪了律師,還採訪了一位仍在足球界擔任高管的前職業球員,他說:“這將
是一場律師之間的大戰,可能會變得非常、非常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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