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題]

看板FCBarcelona作者 ( )時間18年前 (2008/05/10 15:06), 編輯推噓30(30015)
留言45則, 2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3 (看更多)

05/10 02:29,
您不清楚與我無關 我頭腦不太好 剛剛才想到一個重點
05/10 02:29

05/10 02:29,
不愛看 以後就請別再無斷轉載 這是有著作權法問題的
05/10 02:29

05/10 02:30,
即使各位認為在下寫的很有問題...那也是我的問題
05/10 02:30

05/10 02:30,
沒有我同意請勿轉載 不要像貴板某位亂罵人
05/10 02:30

05/10 02:31,
被告上法院再來說"我罵的不是他"
05/10 02:31

05/10 02:31,
我想應該不會再有什麼補充的了 以上
05/10 02:31
看起來是時候對這件事情做個詳細的說明了。在最近某板包括事主在內的幾個 優質板友又開始興風作浪的此時,這應該是個適當的時機。 以下的文字將和 FCBarcelona 板的創板宗旨和所意欲討論的主題幾乎沒有任何 關係,然而我個人的主觀判斷認為有必要利用這塊公開的論壇板面對某些事情 做出澄清,避免某些有心人繼續以訛傳訛把錯誤的事實傳遞下去,因此會選擇 在目前這個本賽季已形同結束的時刻發表這篇文章。如果板主群們認為本文不 適宜發表在這塊板面上,請逕行刪除之。 以下對於這件事情的描述由於出自當事者之一的我本人,理所當然地不可能持有 所謂的「客觀」立場。然而,我將盡全力描述事實的經過,所有的文字都將出自 於證據,至於該對這件事情做出什麼樣的價值判斷,那是每一位讀者的自由。 本文歡迎無斷轉載,尤其是 RealMadrid 板。 ------ 大約是去年十月下旬的一個星期天,我在下班途中連續接到了好幾通來電。 原來是中正一分局的員警要我去說明一件妨害名譽的案子。 簡單陳述案情,原告(id: angelalei) 認為我 (id: Petrie) 在 FCBarcelona 板的第 3542 篇底下的推文: → kevinken:哈哈 06/21 00:47 → jjayz:PTG11:我們永遠為自己感到驕傲 永遠不屈服 而且不過是一屆聯 06/21 01:11 → jjayz:賽冠軍 RM是奪過30屆的聯賽冠軍而巴塞是18屆,所以不只一屆 06/21 01:11 → jjayz:抱歉,我不是皇馬或巴賽迷, 只是看到此推文 心理癢癢 06/21 01:13 → jjayz:所以就推一下了,^^ 06/21 01:14 → GreenDay:maybe他是想說"這次挫敗不過是一屆冠軍落空"的意思^^ 06/21 02:36 → GreenDay:P兄別太激動了~ WYJ在巴薩討論的口氣已經算客氣了 06/21 02:40 → GreenDay:比起一些來鬧板的 甚至自己版友鬥嘴的都還好一些 06/21 02:42 推 IceDennis:是啊,30屆,足球又不是作算術統計,加減乘除,皇馬拿100屆? 06/21 04:53 → IceDennis:又怎樣,對不起,我也是手癢忍不住回了 06/21 04:54 推 Petrie:喔耶推完了換哈哈嘛?這次怎麼不敢推好威風? 06/21 05:29 → Petrie:皇馬板第一號戰將,足球群組的王世堅怎麼只有這點水準? 06/21 05:30 → Petrie:虧我期待了那麼久。怎麼沒來幾張種族歧視或同性戀玩笑 06/21 05:38 → Petrie:的圖啊? 是將之前在 FCBarcelona 第 3537 篇被浸水桶的 id:Utwo 指涉為王世堅, 而當時這個 Utwo 是 angelalei 的分身,而 Petrie 這些推文是針對 Utwo 也就是等於 angelalei 本人,有妨害她個人名譽之嫌,因此提出告訴。 「原告很用心欸,訴狀寫了厚厚一大本。」當時錄我口供的員警特別跟我這樣說。 而大概了解被告的案情之後,我只有一種啼笑皆非的感覺。 我在以上第 3542 篇的推文諷刺目的是針對另一個使用者 id: kevinken,而非針對 Utwo。我以為這是十分明顯的。原因如下: 1. 「王世堅」是針對 "kevinken" 後面 "ken" 的諧音而來。況且,我曾在巴薩皇馬 2004 年十一月的聯合板聚當中看過 angelalei 的本人,她是一位女性。我怎麼 會拿男生來諷刺女生呢? 2. "喔耶推完了換哈哈嘛?這次怎麼不敢推好威風?" 這句話是針對 kevinken 在同一篇推文前方的 "哈哈" 兩字而來。我寫 "好威風" 這三字,是意指 FCBarcelona 第 2945 篇當中 kevinken 的推文。kevinken 當時的推文在 第 2950 篇還被當時的板主 kaneggyy 特別點出。而同時,Utwo 過去在 FCBarcelona 板並沒有任何寫過「好威風」三個字的紀錄,我這句話斷不可能 是在影射她過去的行為。 3. 「種族歧視和同性戀玩笑」也是針對 kevinken 過去的發文和推文紀錄而來。 雖然某些發文和推文由於時日久遠,已經被系統所刪除,但目前仍留下證據的 包括了 RealMadrid 的第 1121 篇簽名檔和 Chelsea 板的第 7955 篇推文。 而同時,Utwo 在足球群組的所有板面上並沒有任何開過種族歧視或同性戀玩笑 的紀錄,我這句話斷不可能是在影射她過去的行為。 在當初一開始接受口供時,我就已經把以上的論點非常清楚地呈現給警方。 不過因為我當時是被臨時叫去,所以當然沒有準備任何的書面證據。 警方還試圖詢問我,認不認為 kevinken, Utwo 和 angelalei 三個 id 都是同一個人的分身,不過當時我就斷然否認。Utwo 和 angelalei 兩個 id 是同一個人的分身,這是我在 FCBarcelona 板第 3485 篇看到 Utwo 的推文之後就可以確定的事實,因為兩者的語氣、用詞和文字裡的情緒 含量都極端相似。然而,這兩個 id 的寫作風格和 kevinken 之間有著極大 的不同,我是絕對不會將他/她們三個 id 視為是同一個人的分身的。 在我把自己的論點陳述清楚,口供結束之後,警方最後還是跟我說: 「我再和原告聊聊看吧,看她會不會撤除告訴,畢竟這種事情冤家宜解不宜結。」 「或著,你可以在網路上發個道歉聲明,看看原告會不會回心轉意。」 我並不懼怕出庭,認為自己的論述十分清楚,因此我回絕了警方的建議。 大約半個月後,我收到了地檢署的傳票,要我在十二月某日前往法院開偵查庭。 當天早上,我準備好了這件案子裡所有的書面相關資料,在約定的時間到了地院。 法警領我進了庭上,發現原告還沒有現身。檢察官、書記官和我三個人等了快十分 鐘之後,法警回來報告原告還是沒出現,所以我們就直接開始偵訊了。 偵訊的過程比起當初警方問口供還要輕鬆。比起解釋案情和呈閱相關的書面資料 ,要向檢察官解釋這個案子相關的背景知識可能還花了更多的時間。什麼是 PTT、 什麼是發文、什麼是推文,要解釋這些可能比解釋這個案子還複雜。 不到半小時,偵查庭就結束了。 三月中,我收到了地院寄來的不起訴書。內容跟我的論述沒有太大的差異。 ------ 事實如上。接下來是個人感想。 這個案件最後沒有對我或任何人的人身名譽、自由或金錢財產造成任何影響。 比起其他的妨害名譽案件,例如某位婦人稱鄰居「比宋楚瑜還奸」結果被 拘役十天、或是 Machi 寫歌諷刺結果被立委告一審無罪,這件案子連起訴都 沒有,原告 angelalei 甚至連偵查庭都沒有出席。 不過,這件「烏龍」案件的確令我對於皇馬球迷感到十分失望。 失望的不是被告妨害名譽的這個事實,而是竟然是因為這一段完全不是指涉 angelalei 或是 Utwo 的言辭,就可以讓 angelalei 寫上這一本厚厚的訴狀。 這令我對於某些球迷的閱讀能力和邏輯推理能力產生了一定的質疑。 如果你/妳想殺死一個人,最好是能夠一槍致命。這種雷聲大雨點小的空包彈 對我來說是沒有什麼作用的。 為了這個「烏龍」案件,angelalei 寫了一本厚厚的訴狀,而我則浪費了不少時間 在錄口供、出庭應訊(雖然各只有一次)和蒐集相關資料答辯上面。 有太多有意義的時間因這個案件被浪費。如果這一切只是某些人為了展示她具有 法律相關背景,可以輕易地羅織人於罪的話,那我也只有一句話可以說。 Please try it harder next time, will ya? Cheer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235.50

05/10 15:10, , 1F
逢P必推阿!!!!!
05/10 15:10, 1F

05/10 15:26, , 2F
樓上的球衣都買不到了 囧
05/10 15:26, 2F

05/10 15:27, , 3F
有拉 你要找0506客場還是有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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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5:28, , 4F
推這個真的夠離題啊~
05/10 15:28, 4F

05/10 15:28, , 5F
唉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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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5:28, , 6F
有看沒有懂但是來友情推~
05/10 15:28, 6F

05/10 15:32, , 7F
簡單說 對錯號入錯座 跑去法院告 現在還被人拿來說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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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5:33, , 8F
唉 X馬的球迷可能悶很久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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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6:02, , 9F
推個XD好了 XD
05/10 16:02, 9F

05/10 17:32, , 10F
其實在沒有接到警局通知書前只有電話通知是可以不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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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7:32, , 11F
的,就算收到後不前去說明,警察也至多只能報請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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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7:33, , 12F
核發拘票,檢察官收受聲請後也未必會發拘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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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7:34, , 13F
法器被這樣濫用,上門挑釁被嗆後反告毀謗,真有王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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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7:35, , 14F
風,法律人的榜樣。
05/10 17:35, 14F

05/10 19:28, , 15F
我想知道有多厚耶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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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9:36, , 16F
理論上是這樣沒錯 不過基本上機率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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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1:31, , 17F
太優質了!!真他X的哩板友的Quality!!令人嘆為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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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1:35, , 18F
原來如此. 不過angelalei 竟有如此風采, 要真把她比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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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1:37, , 19F
王世堅, 看樣子的確是委屈了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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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23:10, , 20F
原PO真酷 ^_^b
05/10 23:10, 20F

05/10 23:25, , 21F
原po辛苦了!!!
05/10 23:25, 21F

05/10 23:43, , 22F
能遇到這種板友 真是三倍子修來的壺氣 有夠小蹄大做
05/10 23:43, 22F

05/11 00:04, , 23F
有XD有推
05/11 00:04, 23F

05/11 00:20, , 24F
大大請問有訴訟狀原始檔照片嗎 我要做電腦桌面 哇哈哈!!
05/11 00:20, 24F

05/11 01:13, , 25F
優質的球迷,可憐的檢警以及迄今還在被罵的P大
05/11 01:13, 25F

05/11 01:40, , 26F
唉 現在這種告了又不見人到的案子 選舉時最多了
05/11 01:40, 26F

05/11 01:41, , 27F
這樣讓別人的工作變很重呢! 離題了 XD 推推推!!
05/11 01:41, 27F

05/11 02:35, , 28F
P板友跟A板友的恩怨 偏偏要扯上一句對皇馬球迷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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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02:35, , 29F
我想也不恰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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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09:19, , 30F
法律上沒問題,但水準上還是...
05/11 09:19, 30F

05/11 18:04, , 31F
推P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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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 18:05, , 32F
另外~不起訴就是不起訴~P大就是立場站得住腳
05/11 18:05, 32F

05/11 18:07, , 33F
其他人不需要玩文字遊戲~難不成還得承認是在說你嗎
05/11 18:07, 33F
看起來原告果然是 try harder 了一點,寫了一篇很長的回文。 我對其中一點回應特別感興趣。angelalei 的回文裡否認了 Utwo 是她的分身, 並且反問我怎麼能夠從用字遣詞就能判斷出 angelalei 和 Utwo 是同一個人, 但 kevinken 和前兩者卻不是同一個人。 呵呵,這當然是因為我有其他的佐證啊。 這是我在 2007 年 5 月 28 日早上 11:29:00 留下的紀錄。 ------ 時間 Mon May 28 11:29:00 2007 【 查詢網友 】 《ID暱稱》angelalei(now and forever) 《經濟狀況》小康 《上站次數》3146次 《文章篇數》806篇 (優:7/劣: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ꄠ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過了 《上次上站》05/28/2007 09:43:17 Mon 《上次故鄉》218.166.78.9 《五子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競標評比》 優 0 / 劣 0 《個人名片》angelalei 目前沒有名片 【 查詢網友 】 《ID暱稱》Utwo(一輩子和你在一起) 《經濟狀況》普通 《上站次數》1014次 《文章篇數》64篇 (優:0/劣: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過了 《上次上站》05/28/2007 09:53:37 Mon 《上次故鄉》218.166.78.9 《五子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競標評比》 優 0 / 劣 0 《個人名片》Utwo 目前沒有名片 ------ 以此分析 angelalei 和 Utwo 兩個 id 在同一時段的行為。 推 angelalei:哈哈~~巴薩不會收買球隊啦,他們都是直接收買裁判滴.... 05/28 09:56 → angelalei:我的言論可是有書面Marca報的報導喔,絕對不是造謠喔 05/28 09:57 → angelalei:不相信的人可以來跟我借報紙看 XDXD 05/28 09:58 這是 angelalei 於 2007 年 5 月 28 日上午 09:56 - 09:58 分在 RealMadrid 板第 2945 篇的推文。 → Utwo:噗~~最好是西班牙報紙寫的東西就是真的..那看到轉會新聞就不 05/28 09:55 → Utwo:要唉唉較啊~~ 05/28 09:55 這是 Utwo 於 2007 年 5 月 28 日上午 09:55 分在 FCBarcelona 板第 3485 篇的推文。 在兩個 id 最後一次上站時間都早於 09:55 分的情況下, 可以推得以上兩個 id 在分別進行這兩組推文時使用的是同一個 ip address (HiNet)。 當然,在相差不到一分鐘當中兩個 id 使用同個 ip address 相繼在兩個板面 發表推文,當然,還是不能 100% 證明這兩個 id 是同一個人的分身。 其中的真相為何,在 angelalei 看來並不願意說明的情況下,就留給各位讀者 自行判斷了。 不過,原告在企圖撇清 angelalei 和 Utwo 兩個 id 並不是同一個人的分身時, 可能不能忘記的是,如果 angelalei 和 Utwo 真的並不是同一個人,那為何 angelalei 還有資格成為針對我(Petrie)在 FCBarcelona 板第 3542 篇 看起來像是針對 Utwo 的推文涉嫌妨礙名譽一案的原告呢? 在忙著答辯之前,可能有一些基本的因果關係是不能忘記的。 I see you are trying harder. But it's still miles away. ---- 如果原告願意花上可能比撰寫 RealMadrid 板第 3804 篇文時間的三分之一還不到 的時間出席偵查庭,也許這個案件現在真的會走進法庭。真是太可惜了。 原告在選擇不出席偵查庭之後還對於一件獲判不起訴的案件花上 1697 字的長篇大論, 這種行為可能比今年聯賽掉到第三名的巴薩球迷還對著皇馬隊叫囂相去不遠。 看見別人的盲點都很容易,看見自己的盲點比較困難。 共勉之。 Cheers! ※ 編輯: Petrie 來自: 123.194.235.50 (05/11 19:31)

05/11 19:31, , 34F
補充說明如上。
05/11 19:31, 34F

05/11 20:06, , 35F
再推
05/11 20:06, 35F

05/11 21:16, , 36F
認真魔人
05/11 21:16, 36F

05/12 02:34, , 37F
天啊~~為了彼此支持的球隊拌拌嘴在所難免,竟然還要搞到寫
05/12 02:34, 37F

05/12 02:35, , 38F
訴狀來浪費繁重的司法資源...真的是領教到了
05/12 02:35, 38F

05/12 14:17, , 39F
嚇死人了 懂法律的人都好可怕喔...唉 真是走錯行
05/12 14:17, 39F

05/12 14:19, , 40F
現在連想推個"小鼻子小眼睛"都有點怕怕的 :S
05/12 14:19, 40F

05/12 17:47, , 41F
有沒有懶人包啊?
05/12 17:47, 41F

05/12 19:27, , 42F
尊爵 不凡 皇馬
05/12 19:27, 42F

05/14 19:33, , 43F
尊貴的BIANHCI果然經不起罵XD
05/14 19:33, 43F

05/17 10:18, , 44F
為這種芝麻小事告人真的很扯
05/17 10:18, 44F

05/17 10:19, , 45F
但Petrie能這麼認真回應更是驚人!
05/17 10:19, 45F
文章代碼(AID): #189KbW2g (FCBarcelo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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