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贊成baosu先出來打的請來這推文。

看板MartialArts (武術 - 格鬥)作者 (皮皮快跑)時間13年前 (2012/09/05 14:07), 編輯推噓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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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kano (唐獅子牡丹)》之銘言: : 我覺得這很醜陋,醜陋到我雖然是大抵站在同個立場,還是忍不住發聲。 同樣的事情你也不是沒做過。嗯? 只是當時你我是完全不同的立場。嗯? 但我懶的用同樣的方式來批評你。 嗯? : 只有沒志氣又沒信心的投機分子,才會在風向抵定之後,用這種"集氣推文" : 的方式發文。 同樣的第一段我懶的再repeat一次。 你自己知道就好。 : 假若這樣的文章沒有任何效力/或者能製造出壓力,那發這樣的文章完全是騙取虛名 : 假若這樣的文章有任何效力或者壓力的話,那豈不是一種網路霸菱嗎? 就已經講過鄉民在看熱鬧了。 你能這麼認真我也真的不知道要說什麼。 還有霸凌(你還打錯字)有二種: 一種是什麼都沒做就被搞。 一種是自己找的。 很明顯這次的狀況是後者。 : 板上的投機分子並不多,某個凌空勁官司時,不譴責不當宣傳,卻假惺惺的說啥 : 大家都是輸家;結果有另外接近的太極連結貼出來,因為是對岸的人物,才跳出來 : 說那些人是小丑的傢伙是其一,下面這篇的作者是其二。 都打官司了能不給面子嗎? 可以不給面子繼續搞下去啊。 玩給誰看? 至少不是玩給你看。 : 我很贊同板友進行切磋印證,但是不應該有"透過暴力讓對方閉嘴"的氣氛出現。 我有說用暴力解決? 我只是說~~~~~~ 這麼愛叫別人打,為什麼不自己上去打打看? 真的要用暴力解決就直接查ip找個幫派份子去他家坐坐就好了。 但這算什麼?恐嚇嗎?老子我可不想惹麻煩上身。 用合法的立場來解決事情是最好的。 : 網路上自己喜歡說大話是一回事,想找對方出來映證他的大話是另外一回事。 : 但是自己在那邊搖旗吶喊要"大家一起撻伐"某人,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同前述~~~有些是就是自找的,怪誰? : 前兩個沒有啥問題,但第三個就有問題了,特別是他也沒有打算出面的話 所以這又關你什麼事呢? 除非你跟我一樣承認自己也是個看熱鬧的鄉民。 那就沒什麼好說的。 一旁看戲啦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42.46

09/05 14:38, , 1F
鄉民就是揪集群眾指著自己不爽的人罵
09/05 14:38, 1F

09/05 14:39, , 2F
的話,我可能要和這個族群劃清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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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4:54, , 3F
鄉民的正義不就是如此?認真就輸了。
09/05 14:54, 3F

09/05 15:15, , 4F
不認真,就一被子當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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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7:09, , 5F
自稱格鬥家碰到對打比普通練武者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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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7:10, , 6F
60歲人都不怕了、你怕什麽
09/05 17:10, 6F

09/05 17:21, , 7F
怕保輸跳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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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20:03, , 8F
一怕你不敢離開鳥窩二怕你被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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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就是在揪集群眾指著不爽的人
09/05 20:31, 9F

09/05 20:31, , 10F
罵!正因為我是鄉民。我愛看熱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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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也不是笨蛋鄉民,沒有人自己先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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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20:32, , 12F
洞的話,我不會叫他自己跳。
09/05 20:32, 12F
文章代碼(AID): #1GHkmfeA (MartialA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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