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急診暴力

看板MartialArts (武術 - 格鬥)作者 (不良豬)時間11年前 (2013/05/09 22:21),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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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SACSS (agent)》之銘言: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m9AgyQA8i8&feature=youtube_gdata_player
: 衝突影片也出來了 : 台灣的警方似乎不會在第一時間壓制暴力犯,暴力犯甚至還有機會衝上去再追打 : 比起其他政治事件,如果是勞工非法集會演講,警察就會衝上去把人壓制上銬 : 台灣警方在類似事件中常常沒有能力負起組止衝突及防止衝突擴大的角色 雖然很多集會都是弱勢或合理訴求 但手段往往都不合法 不論是違反集會遊行法 或意圖侵入辦公處所 甚至攻擊警察人員 或是以消極之方法妨礙合法工程之進行 不論你訴求多有道理 手段不合法就是不行(反正新聞通通都會忽視 都是警察的錯) 是現行犯可當場逮捕 最重要的是 這些通通是長官下的命令 所以有錯長官要擔屎 你看議會質詢時 都是分局長以上去被罵 (不過這也是表面而已 民代最會看風向 風往那邊吹就往那邊倒) 但在一般的傷害案現場 警員到場時 若是鬧事者沒有持續攻擊行為 或持有兇器等犯罪工具的話 警察就不能以現行犯逮捕 除非鬧事著在攻擊之第一時間 有正義哥將其逮捕 並將現行犯交付警察處理 若警察到場時 鬧事者喝酒醉在大聲盧小小 這時頂多以警職法之即時強制處理 但問題來了 即時強制的規定 可說是預防性規定 到底如何判定對方有無攻擊之危險?只有神才知道下一步會怎樣 這下問題就來了 酒醉講話大聲犯法嗎?盧小小犯法嗎?長相很兇犯法嗎? 啥時要施用強制力?使用強制力之方法 限度?這問題點就很大了 沒事就沒事 要是出了事 那怕是對方一點小擦傷 酒醒了賴警察 民代跳出來會幫誰說話?長官又會幫誰說話? 當然能不用強制力就不要用 用騙的用哄的用親情攻勢 能把鬧事者帶走最好 強制力本來就是最後不得已才使用的執法武器 目前實務上 執法者永遠是弱勢 要先保護好自己 -- -- 夫 兵 形 象 水 , 水 之 形 , 避 高 而 趨 下 : 兵 之 形 ,避 實 而 擊 虛 ; 水 因 地 而 制 流 ,兵 因 敵 而 制 勝 。 故 兵 無 常 勢 ,水 無 常 形 ; 能 因 敵 變 化 而 制 勝 , 謂 之 神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3.135.160

05/09 22:54, , 1F
警察大人辛苦了
05/09 22:54, 1F

05/15 10:13, , 2F
不能用現行犯,那準現行犯逮捕呢?
05/15 10:13,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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