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NBA算是勞資雙方成功的範例嗎?

看板NBA (美國籃球)作者 (追追熊)時間4年前 (2021/08/09 10:48), 4年前編輯推噓29(3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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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eromeshih (以謹慎態度來面對問題)》之銘言: : CJ McCollum最近當選新的工會代表 : https://twitter.com/thenbpa/status/1424131399993290753?s=21 : 以往大家會認為NBA的球員 : a.因為能力具有市場上的獨佔性,比較有談判籌碼 : b.較多球員對於自身權益以及社會議題的關心(這裡先不討論自助餐的情況),ex: LBJ/Curry/CP3 : 因此會認為NBA的球員是比較有談判籌碼,而且可以在勞資協議中分到比較大的餅 : 當然有時談判過頭也會導致封館的爭議 : 但是在現在一個薪資上限約110M的球隊(下季薪資上限為112.1M),看到情況可能如下 : 球隊大哥:35-40M : 球隊二哥:30-40M : 如果再來兩位比較優秀綠葉:每位約10-15M左右 : 是否要再計入中產球員都可以 : 卻會發現在目前許多球隊的結構下,可能球隊大哥/二哥+優秀綠葉就已經佔掉球隊多數的薪資了,反而較多球員的都是較低的薪水,球隊薪資大餅也是看得到但吃到很少 : 當然NBA球員相對一般人薪資還是很高,但是在球員內部卻可以看出其實是薪資兩極化的情況出現 現在這個結構已經是頂級球星讓利很多的結果了 因為籃球是個人影響力很大的運動 舉個簡單的例子來說吧 剛簽約的Caruso的薪水大概10M,你覺得要幾個Caruso才能抵一個LBJ? 以薪水來說,四個Caruso就能抵一個LBJ 但是你有50M,你要簽: 1)一個LBJ+四個底薪 2)還是要Caruso + Burks + THT + Theis + Olynyk? 如果沒有頂薪限制,有薪資空間的球隊, 可能願意花60~70來簽下LBJ, KD, Curry這些頂級球星 用簡單的模型來看 https://imgur.com/RSQShM9
頂薪規則硬生生在自由的經濟市場上做出限制 橘色的三角型區域,就是這些頂級球星做出的讓利 這會造成什麼後果呢? 1)B級球星和A級球星是一樣的價格 不管你是價值30M還是50M,因為規則都只能領一樣的錢 所以我們看到 Tobias Harris 和 AD 薪水是差不多的 換句話說,越頂級的球星,他的合約剩餘就越多 也因此,雖然30支球隊的薪水都差不多,但是有頂級球星的球隊就是會比較強 2)小市場搶不到頂級球星 以棒球來說,就算你球隊在聖地牙哥,也有機會從LA搶走球員,只要出得錢夠多 但是NBA的頂級球星自由球員,大家都會端一樣的合約出來 他們可以挑球隊、陣容、城市,也因此小城市的球隊就很可能搶輸大城市 3)頂級球星權力增加 也因為頂級球星得不到他們應有的薪資待遇,開始在其他地方擴張權力 比方跟球隊要求一些特權,球團也會儘可能滿足他們, 因為這些頂級球星的合約就是市場上最划算的合約 因為這條頂薪的限制,導致NBA變成一個球星主導的聯盟 但這都是因為一開始就從他們那裏割了很多薪水 讓聯盟其他球員有更好的待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58.241.1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BA/M.1628477328.A.3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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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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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10:59, 4年前 , 3F
頂薪限制受惠的是大城市跟中段型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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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級球星就只能用冠軍來慰勞心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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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個人影響力太大了吧 像棒球 Trout在怎麼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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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只能上場3-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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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11:01, 4年前 , 7F
這例子中最受惠的就是拖把呀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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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11:05, 4年前 , 8F
好文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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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11:06, 4年前 , 9F
沒有頂薪的話一樣是大城市受惠啊 他們有更多錢去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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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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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頂薪一樣可以有薪資上限,這樣大城市的優勢就不是那麼明顯 不過以NBA來說,他們也有新秀合約和鳥權優勢等制度補足 已經算是很保護小城市的聯盟了

08/09 11:07, 4年前 , 11F
推 分析的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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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這個薪資方式也增加了抱團機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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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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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sd831129 (2.58.241.148 臺灣), 08/09/2021 1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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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LBJ 可以1打五,讓利,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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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能接受就投胎改踢足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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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11:19, 4年前 , 17F
頂薪35%真的蠻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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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11:43, 4年前 , 18F
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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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11:44, 4年前 , 19F
曇花而已 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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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11:48, 4年前 , 20F
小城市也是有肯花大錢的老闆啊,騎士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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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 LBJ的商務主導生涯成功其實很大也建立在體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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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12:06, 4年前 , 22F
頂薪限制變成操作這些事情的一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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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12:09, 4年前 , 2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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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12:21, 4年前 , 24F
沒有頂薪但有薪資上限會有一個可能情境是小市場球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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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12:22, 4年前 , 25F
搶到球星後發現他們的競爭力被好不容易溢價贏過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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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12:22, 4年前 , 26F
場才拿到的球星卡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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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12:23, 4年前 , 27F
小城市就是把一些不配當基石的新秀給他頂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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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12:24, 4年前 , 28F
導致一堆連年度隊伍都沒的咖在領頂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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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12:26, 4年前 , 29F
現在的制度還是大市場得利沒錯,但是否比其它制度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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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大市場倒覺得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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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12:30, 4年前 , 31F
其實商務聯盟要做到大市場不得利,幾乎不可能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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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現行確實也相對平衡了 都是權衡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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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12:34, 4年前 , 33F
推薦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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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12:38, 4年前 , 34F
如果取消頂薪會導致很難組出雙星或三星的明星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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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12:39, 4年前 , 35F
現行35%搶不到? 總有人願意出個40% 45%甚至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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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12:39, 4年前 , 36F
除非選手打定主意犧牲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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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12:54, 4年前 , 3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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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12:59, 4年前 , 3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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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14:22, 4年前 , 3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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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14:31, 4年前 , 40F
聯盟也不在乎所謂抱團啊,事實上明星多的球隊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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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引收視率。聯盟要做的就只是通過制度限制強隊,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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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球隊強弱勢力轉換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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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14:56, 4年前 , 43F
從以前看版上幾個CBA大大的文章,都有一個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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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VPE等等那些指定球員的特別合約,可以母隊不計多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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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14:58, 4年前 , 45F
5%薪資cap來更提升小市場母隊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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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14:59, 4年前 , 46F
當然只是思慮不周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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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18:10, 4年前 , 4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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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20:37, 4年前 , 48F
制定薪資上限的確是為了避免大城市壟斷球星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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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搭配頂薪薪資上限就是個白痴做法 等於失去規定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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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20:37, 4年前 , 50F
資上限的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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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20:39, 4年前 , 51F
真的要回歸真自由市場機制就是訂薪資上限 但單一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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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20:39, 4年前 , 52F
星要簽多少就簽多少 讓各隊可以依各球星的真實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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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20:39, 4年前 , 53F
開合約 最大咖的該拿60M就拿60M 小咖一點就40M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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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21:00, 4年前 , 54F
我覺得樓上要嘛沒看懂這篇想表達什麼,要嘛不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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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21:00, 4年前 , 55F
自由市場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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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21:02, 4年前 , 56F
如果Uto說的都實現最大咖拿完60M後,小咖一點絕對
08/09 21:02, 56F

08/09 21:02, 4年前 , 57F
拿不到40M
08/09 21:02, 57F

08/10 00:26, 4年前 , 58F
如果沒薪資上限 小市場更搶不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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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 00:27, 4年前 , 59F
喔你是寫頂新限制
08/10 00:27, 59F
文章代碼(AID): #1X49UGE7 (N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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