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各位評論一下暴龍隊的保護名單吧

看板NBAGM作者 (....)時間20年前 (2004/06/02 08:3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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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nsia (Ich Liebe Dich)》之銘言: : ※ 引述《Roughneck (籃球狂熱暴徒)》之銘言: : : Bosh Mashall Carter 是一定留的,在和山貓沒有協定的 : : 前提下,而要是我的話,我會丟 Murray 出來,留 Rose 看是 : : 要交易還是明年繼續打高大又開放的後場。 : 我在想 : 如果就今年的salary cap 43.8 million 來看 : 考慮山貓隊第一年只能有66% 也就是 43.8 * 0.66 = 28.908 million 的團隊總薪資 : ( 不算例外條款 ) : Carter簽的約是2001-2007, 6 年, $85 million : 用逆推的方法大致算一下(我不知道該用什麼條款..所以試著先用Larry Bird 條款的 : 12.5% 計算) : 可以算出 Carter 在 04-05 年球季大概需要$7.46 million 的薪水 : 如果山貓隊簽了Vince Carter ,那麼也就還剩21.438 million 左右的薪水可以簽其他球 : 員,Carter一個人的薪水佔了整支球隊的25.80%(看起來好像還好..) : 剛剛查了之後才發現..Carter 的薪水跟我算的完全不一樣 = = : 35. Vince Carter (Tor) ......... $11,326,219 : 是因為有換約或是我的算法有根本上的錯誤 ?.? ( 差了 3.86 million 耶 @@ ) : 那麼看起來Carter這份合約並不是山貓隊吃不下來的合約,的確應該被保留下來? : 對了..山貓隊因為第一年只有66% 的salary cap,那麼我想請問他有沒有其他可行的 : exception ( 專門針對新球隊的) 可以利用? Carter是在2001年才和球隊重新訂約,這時Carter在 NBA才第三年。 根據 CBA的規定,要對 Rookie行使 Larry Bird exception然後給予一份最大合約時, 球隊必須先行使新秀約第四年的合約,才能在下一季給於Carter一份新約。 因此這份新合約是在 02-03球季才會生效,而且這份合約是最大薪資,再依照 02-03球 季擁有四年年資的規定 ,因此Carter起跳的合約是 10,067,750美元。 另外山貓除了不計第一年的 BRI和薪資上下限比其他球隊低,剩餘的情況跟其他球隊是 一樣,如果超過薪資上限,一樣擁有中產階級條款等特殊的exeption。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7.187.64 ※ 編輯: starking 來自: 140.128.68.253 (06/03 12:58)
文章代碼(AID): #10lI19L2 (NBA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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