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關於先簽後換

看板NBAGM作者 (大寶)時間19年前 (2005/07/22 00:0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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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ijuan (雞卷)》之銘言: : 假設A隊打算利用B球員和C隊作交易 : 此時B球員的合約已經到期 : 於是A隊打算採用先簽後換的方式 : 那對於B球員的合約的金額、長度等等 : 是應該怎麼決定呢 : 因為如果A隊和B球員談好 : 但是交易後卻是C隊必須負擔這一份合約的 : 還是就是A隊和B球員談好 : 交易後C隊就必須要接受 先簽後換的起因,大部分是為了讓球員獲得更高的薪水而產生的動作, 從Hill,T-Mac以至今年的Rahim都是如此.而這些球員的共通點,就在    於他們基本上都是具有大鳥資格,基於CBA規定,大鳥可以不受S.C的限 制,並且能夠比一般自由球員多簽一年.因此在此情況下,過程大概是    C球隊和B球員雙方都有意思,不過因為C球隊的空間有限,無法讓B球員 得到他想要的價碼,此時,兩方便會向B球員的母隊A隊提出先簽後換的    請求,通常B球員是A球隊已經無意或無法留下的,因此絕大多數的A隊    都會同意這個動作,因為可以藉此多獲得選秀權或現金等等.而後等到    簽約起跑日在正式執行這個動作即可.今年較之前比較不同的是,因為    Rahim 的價碼,使得比較多隊參與競逐,因此拓荒者可以在先簽後換的    條件上拿翹(總是要選擇比較好的嘛),所以才會在選秀權上一直打轉    粗略的講解一下,希望您能了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29.136 ※ 編輯: sjerry0520 來自: 220.135.29.136 (07/22 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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