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裁員的問題

看板NBAGM作者 (溫一壺月光作酒)時間10年前 (2014/01/08 01:08), 8年前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 引述《nctucch17170 (kkadam)》之銘言: : 推 june0204:乾脆一點一次問透透XDDDD 01/06 00:59 : → june0204:waive(揮棄) release(釋出) buyout(買斷) 裁員 01/06 01:00 : → june0204:特赦(Amnesty clause)的差異,以及還有沒有其他球團擺脫 01/06 01:01 : → june0204:球員(or合約)的方式?? 01/06 01:02 waiver是一個過程, 和其他三者不同 NBA球隊要主動放棄和一個有約在身的球員的合約, 有三個方式 release(釋出): 球隊依合約規定繼續給付合約規定的保證薪資 buyout(買斷) : 球隊和球員另行協調新的保證薪資和給付周期條件 (2011年CBA之後簽定的合約不允許球隊與球員自行協定給付周期 統一使用Stretch provision給付) amnesty(特赦): 透過特殊的Amnesty provision放棄符合特赦資格的球員合約 這三種方式, 球員都會先進入一個為期48小時的暫時狀態, 稱為waiver(揮棄) 符合條件的球隊可以依規定去claim在揮棄名單上的球員 像Bynum的情況, 他是合約上原本就有規定是部分保證, 並沒有更動合約內容 所以嚴格來說, 他是release, 而不是buyout 不過很多新聞或個人口語上並不是很在意這個就是了 -- 願歲月靜好,現世安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81.61 ※ 編輯: IBIZA (122.116.81.61), 07/10/2015 16:07:41
文章代碼(AID): #1Ip3IO2h (NBAGM)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3 篇):
文章代碼(AID): #1Ip3IO2h (NBAG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