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南區]悲哀!連個踢球的地方都不給~
※ 引述《gn00121825 (柏勳)》之銘言:
: 有句話說:預防勝於治療
: 警察伯伯說:萬一你們踢到老人家,他搓起來!再來制止太慢了。
: 加上民眾取締,警察就一定得來處理,足球是跑動的運動
: 比較激烈危險,所以,請你們示出公文,証明可以在此踢球,
: 不然請離開。
: 照這樣說來,公園打太極拳、太極劍的高人前輩們,我是不是也能檢舉阿,我怕被阿伯
: 的掌風震傷,怕被以柔克剛的太極劍氣削到!打羽球,打槌球是不是也都不行阿!
: 就因為我們只是年輕人,好欺負,所以摟!
: 檢舉的人應該是認為,公園蓋在他家附近,就是他的,別人不可以來使用,侵犯他的權力
: 如同家門口有塊公有空地,屋主拿噴漆出來畫一個方,就變成私人停車格了!還會給你
: 寫一個他媽的「外車勿停」!!!是一樣的道理。
: 總之,申請不到公文,可以用認領的試試看!
剛好看到了就給點建議你們參考看看
我是覺得原po分析的沒錯,一定是當地某些自私的住民
長久以來把公園當自己家後院,某天忽然看到一堆陌生人在自己家後院玩耍
當然一整個不爽打給條子伯靠爸靠母
你們可以先找到當地的村長或是里長之類的(抱歉,你們說的地方我不知道在哪裡)
試著了解一下情況,探探口風
我想你們當初也沒想這麼多,應該也沒有跟里長打個照面吧
(說實在的很無謂,但是有的人就是會因為這樣不爽)
里長假如表示不知情,或是認為沒有問題
再來去縣政府詢問一下使用場地是不是需要申請之類的
認養的話我是覺得沒有必要,一來地方政府本來就有編列預算在維護公園了
要掏錢出來去認養一個球場,但又看不到任何效果
再來就是就算合法取得使用權好了,碰到當地人找麻煩
或是在草皮動手腳...那樣子一整個掃興阿
所以不妨從問題的源頭去下手
條子伯那邊可以直接跳過,沒人檢舉他們也懶得管
一點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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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251.205
推
11/28 09:56, , 1F
11/28 09:56,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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