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關於討論

看板Tennis (網球)作者 (轉 機)時間22年前 (2003/06/07 01:05), 編輯推噓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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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oxon (I Love Tennis)》之銘言: : ※ 引述《establish (我是球迷)》之 : 我想我的文章並沒有針對任何版友的意思 : 只是想點出如果這種情形換作其他版上較 : 熱門的球員時,是否會出現那麼多另一種 : 聲音!!我想你所謂的記警告一次不也表達 : 的太過度了。你不覺得在這種情形下,是 : 應跟當事人溝通,了解他的心態,給予申 : 辯的機會再言處份嗎?這才是民主的真諦吧!! : 身為一個版的版主,維護言論自由時不可不甚!! : 最後,請問我該篇文章挑名指姓指責了那位 : 版友,可否給我明示!! 冒著被版主以"從未使用過"的方式處理的風險 有些話我還是想說 當然啦,只要看我先前的回文,我的立場可說是和Coxon完全相反的 但是基於Coxon的勇氣,我現在要站出來支持他老兄 "針對人"和"針對觀點"是可以分別得出來的 我當初所針對的是Coxon的觀點,為什麼他要使用這樣強烈的字眼來敘述一件事 因為他可能有看球,所以多少可以替完全在狀況外的我解釋一下 我並不認為可以把"內容的討論"和"人"完全分開 因為同樣的事實,用不同的角度去看,本來就會看出不同的東西 大家質疑一下或交流雙方在不同角度所看到的東西 然後也許接受,也許不接受,也許有了新的發現和心得,不也是一件好事嗎? 我想也許我的文章最符合版主對於"找人吵架"、"壓倒別人"、"意圖指責別人"的標準 可能在版主的標準看來真是如此 但我的本意,因為知道發生這樣的事覺得很驚訝(再加上Coxon使用了相當強烈得自眼) 所以很單純的只是想請Coxon解釋一下他為什麼這樣看這件事 但是版主你有沒有朝正面一點的方向想想呢? 將自己的標準加在別人身上,不給別人申訴的機會,就要加以"處罰" 說不太過去吧,何況這些處罰的理由如何訂定?還有很大的彈性空間 我這一週來才開始上ptt,這裡有很多見聞豐富的球迷,簡直像寶山一樣 我怎麼會想到要去"壓倒別人"?何況和這版上的相比,我是很資淺的球迷 聽各位大大的見解都來不及,看精采的比賽都來不及,會有心思去找別人吵架? 要吵架也不會吵這麼專業的網球!也不會和不認識的人吵! 正是因為真心喜歡網球 所以我們應該期許自己可以以更寬廣的胸襟來聽別人的看法甚至批評 而不是動輒叫人閉嘴 在討論之中使自己表達的方式更周全,也聽到更多不同的意見 然後成為一個成熟的網球迷,應該是大家共同的目標! 當然啦,如果這篇文章被判為"再犯"的話 我也只好任憑處置了 畢竟版主是版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4.227.78

推 61.64.68.77 06/07, , 1F
Thanks Mac!!
推 61.64.68.77 06/07, 1F

推 140.114.227.78 06/07, , 2F
老兄你別客氣^^
推 140.114.227.78 06/07, 2F

推 61.64.84.106 06/07, , 3F
這篇不會被判再犯…而是M
推 61.64.84.106 06/07, 3F

推 203.68.164.222 06/07, , 4F
一片和樂融融的感覺真好
推 203.68.164.222 06/07, 4F
文章代碼(AID): #-uCdO8_ (Tenn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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