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R: 我們所認識的紀俊麟
別的不說,光一萬二和一萬八的差別就可以出現一堆關注的新
聞文章,二十萬難道不夠資格嗎?
當事人當然可以選擇完全不說明,或者找親朋好友護航,但也
請明白如果錯過時機,又沒有強而有力的證據,就算私底下講
破嘴也不足以證明自己的清白(對!就算收錢不放水的手也依
然不是乾淨的),對球迷的傷害也會永遠存在。
至於背信、違約以及對球團的名譽損害,那又是其他的事情了,
倘若選手真的做出對不起職業道德的事情,我個人贊成球團告
到底,特別是民事賠償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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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不管最後結果如何,這五位選手就算有人可以再回到球
界,大概也已經難以讓人對他們的球賽不存疑慮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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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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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 13:39,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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