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先鋒報:讓姚明去湖人!
姚明應該而且只能去湖人,對此我深信不疑。理由很簡單,休斯敦不該是姚明
呆的地方,洛杉磯才是姚明的天下。
理由簡單,說起來卻不簡單。歸納起來,休斯敦不該呆的理由有三
:范甘迪,道森,氣候。該去洛杉磯的理由也有三:湯姆賈諾維奇,科比,湖人。
休斯敦這種地方,氣候不宜人,濕熱多雨,《三國演義》中就形容
過那種南方的苦熱:赤帝施權柄,陰雲不敢生,雲蒸孤鶴喘,海熱巨鰲驚。
炎熱重濕,瘴氣遍地,容易讓那裡的人鬱鬱寡歡,心機重重,心事
兒一擰能擰出水兒來,典型的代表就是范甘迪。有范甘迪在,你就別指望火箭隊能出
頭,姚明能出頭。
范甘迪在休斯敦,是典型的錯誤的人在錯誤的地方。在西部,你可
以不會打半場攻防,但一定得會打快;如果既能打好半場攻防,還能打快,就能拿冠
軍了,比如過去的湖人和現在的馬刺;只能打快,至少也可以像太陽和超音速。范甘
迪在帕特﹒萊利手下九年,偏偏不是在西部的洛杉磯,而是在東部的紐約,萊利打快
打慢都行,可是在紐約他只讓范甘迪學會了打慢,繡花一樣一針一線打半場。一個在
比賽中從口袋裡一張張往出掏紙片的人,一定是個機械的人,這就是范甘迪。一個在
勝利後都不會笑的人,一定是心胸不開闊的人,這也是范甘迪。一個機械和心胸不開
闊的人,只會扼殺隊伍的朝氣,只會扼殺球星的創造力。
有范甘迪這樣的人在休斯敦,不僅因為那裡的氣候,也因為那裡有
卡羅爾﹒道森。一個總經理在一個賽季中,連做三筆交易,隊伍卻仍無起色,其失敗
程度猶如一個人連續三次參加高考而落第。換走弗朗西斯,你可以解釋為頭痛醫頭,
腳痛醫腳,尚可理解;換走特朗﹒盧換回瓊﹒巴裡,換走傑姆﹒傑克遜換來韋斯利,
你只能解釋為頭痛醫腳,腳痛醫頭──天下哪有這樣無厘頭的交易?
一個球星在一支球隊打球,天天流汗換回百萬千萬美鈔,但換不回
日日流逝的青春。姚明以2米26的身高,逃不脫職業中鋒的規律,他必須在28歲這一
年拿到冠軍,往後V來越難。休斯敦非久留之地,晚走一日,奪冠機會小一日。
他應該去哪裡?楊毅說,芝加哥,孟曉琦說,去紐約,我說,去洛
杉磯。沒渺,芝加哥是“姚之隊”的大本營,紐約是美國的輿論中心,不過想想尤因
的遭遇和紐約記者的嘴巴,就不要去紐約,芝加哥的復興,也需要更報的時間,而洛
杉磯,卻是NBA中鋒最理想的棲身之地。
拿洛杉磯的氣候來說事,顯得有點不夠大氣,但洛杉磯人的胸懷,
卻是天下第一(僅在美國),洛杉磯對于中鋒的包容,更是天下第一。張伯倫、賈巴
爾、奧尼爾,三大中鋒無一是洛杉磯原產,卻都在那裡建功立業,下一個應該是姚明
。
那裡有豁達的湯姆賈諾維奇,他曾是姚明的領路人。他樂觀,開朗
,懂得情感,在指揮帶兵時百無禁忌;他的戰術能激發球員的創造力;他有過帶奧拉
朱旺的經驗,可惜在休斯敦留下了未完成的心願。
那裡還有科比,一個讓人恨之深卻又愛之切的天才。科比不是神仙
,他自負,高傲,自以為是,犯了錯誤還愛撒謊,但這一切不能阻止他在籃球場上揮
洒才氣。姚明去洛杉磯,不是交朋友去的,而是拿冠軍。那裡現在什麼都不缺,就缺
一個好中鋒。姚明最不適合范甘迪這樣的NBA專家,陷在半場一點一點死摳位置,他
必須在流動的陣形中A把自己變成一輛運動的戰車,而不是等著挨炸的碉堡。
但是姚明去湖人有幾大障礙。湯姆賈諾維奇身邊有個拉裡﹒史密斯
,他最不喜歡甡明;湖人隊現在管家的已經不是高山仰止的傑裡﹒韋斯特,而是庫普
切克。但最大的障礙是姚明自己,他不喜歡科比的張狂。
可我認為甡明是個聰明人,屬猴的都是聰明人,聰明人就能學會改
變。以科比的能力,傳球絕對優于麥格雷迪,籃板優于麥格雷迪,而麥格雷迪的投籃
報處,吸引夾擊的能力,不見得強于科比。而科比的張狂,在每一個美國人身上都有
,姚明在弗朗西斯身邊,比較出科比的張狂,現在弗朗西斯蚴了,別人一樣張狂。而
我認為,以科比近九年的職業生涯,足以使他比過去更成熟,更包容。
現在囿于規定,大家都不能談,但決不妨高姚明和科比在心裡想一
想。
□蘇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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