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駕照被吊扣

看板biker (機車 摩托車)作者 (教主)時間16年前 (2009/05/27 02:48), 編輯推噓5(7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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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xey0601 (hi! 我是新任社長)》之銘言: : → packing33:你的解釋有錯吧 監理機關並沒有認為遭吊扣就是無照駕駛 05/26 23:01 : → packing33:遭吊扣就是吊扣期間駕駛 處罰和無照駕駛是不同的 05/26 23:01 : → packing33:如果你要講的是遭吊銷 那可不可以持汽車照駕駛輕型機車 05/26 23:03 : → packing33:那就上法院給法官判吧 按常理類推是不行 不過法律沒明文 05/26 23:05 : → packing33:規定 所以遇到就是訴願試試運氣 這個我們幾年前討論過了 05/26 23:05 : 不好意思 可能是我表達的不盡清楚讓您有所誤會 : 我並沒有指稱監理機關認為遭吊扣就是無照駕駛 : 應該這樣講 : 這個問題的爭點在 : 當吊扣了重型機車駕照以後 : 騎乘輕型機車的資格是否一併被取消掉 : 如果重型機車駕照被吊扣的同時也失去了騎乘輕型機車的資格 : 那依第21條1項第5款規定 駕駛執照吊扣期間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 : 應處六千到一萬二的罰鍰 : 而依21條4項後段 並應吊銷駕照 : 但問題是如果吊扣重機駕照這個行為 : 只是單純吊扣重機駕照 而沒有吊扣輕型機車駕照 : 那就不符合21條1項5款的構成要件啦 : 因為如果作這種解釋的話 輕型機車駕照並沒有一併被吊扣 : 那在jacky大po的解釋函令裡 : 行政機關是採前說的解釋方法 : 理由是第68條規定 : 「汽車 駕駛人,因違反本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規定 : ,受吊扣或吊銷駕駛執照處分時,吊扣或吊銷其持有各級車類之駕駛執照。」 : 所以依第68條規定 吊扣重機駕照之時 輕機駕照便一併被吊扣了 : 但是該函示係作成於民國89年 : 而於民國94年年底時早已條法 : 新的68規定係 : 「汽車駕駛人,因違反本條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之規定,受吊銷駕駛執照 : 處分時,吊銷其持有各級車類之駕駛執照。」 : 那新舊條文比對 可以看到 立法者把"吊扣"刪掉而只剩吊銷 : 而對其他文字沒有變動 從此可推測立法者的意思就是單純的把吊扣排除在適用範圍外 : 那既然吊扣不再一體適用於各級車類駕照 : 吊扣重機駕照的行政處分就不會及於輕機的駕照 : 那既然輕機的駕照沒一併被吊扣 : 騎乘輕機 就不符合21條1項5款所說的 : 「駕駛執照吊扣期間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 ^^^^^^^^^^^ 根據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五日 修正): 六、機器腳踏車: (一)重型機器腳踏車: 1.普通重型機器腳踏車: (1)汽缸總排氣量逾五十立方公分且在二百五十 立方公分以下之二輪機器腳踏車。 (2)電動機器腳踏車之馬達及控制器最大輸出馬 力逾五馬力且在四十馬力(HP)以下之二輪 機器腳踏車。 2.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 (1)汽缸總排氣量逾二百五十立方公分之二輪機 器腳踏車。 (2)電動機器腳踏車之馬達及控制器最大輸出馬 力逾四十馬力(HP)之二輪機器腳踏車。 (二)輕型機器腳踏車: 1.普通輕型機器腳踏車: (1)汽缸總排氣量在五十立方公分以下之二輪機 器腳踏車。 (2)電動機器腳踏車之馬達及控制器最大輸出馬 力在五馬力(HP)以下、一.三四馬力(電 動機功率一千瓦)以上或最大輸出馬力小於 一.三四馬力(電動機功率小於一千瓦), 且最大行駛速率逾每小時四十五公里之二輪 機器腳踏車。 2.小型輕型機器腳踏車: 電動機器腳踏車之馬達及控制器最大輸出馬 力小於一.三四馬力(電動機功率小於一千 瓦),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四十五公里 以下之二輪機器腳踏車。 敢問m大律師,輕型機車 不是 機器腳踏車 的一種嗎? 法規何時把 輕型機車 從 機器腳踏車 分了出去? 根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修正): 第二十一條 第一項 第五款 駕駛執照吊扣期間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 ^^^^^^^^^ 罰款部分:(機車部分) 期限內繳納:6000 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內:7200 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以上六十日以 內:8400 逾越應到案期限六十日以上:9600 罰款部分:(小型車) 期限內繳納:9000 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內:10000 逾越應到案期限三十日以上六十日以 內:11000 逾越應到案期限六十日以上:12000 附註: 當場禁止其駕駛,並吊銷駕駛執照。 出自: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最後更新: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十日) http://202.39.131.142/web_law/Attachment/law/A0005/附件%20%20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 件統一裁罰基準表.doc P.S. 你要提出訴願,不出奇。之前不是有一堆人用大車駕照酒駕小車,硬要上訴只吊扣小 車,你說監理單位的吊扣駕照懲罰在哪裏? 監理單位既然要吊扣駕照,就是希望借這樣的懲罰來教育駕駛人,而你卻要助紂為虐,我 無話可說~ 另外,要你的簽名檔能改好一點,或許會好一點: 例如 我是一個擁有 中 港 澳 臺 律師執照的人 單是去中 港 臺,說服力不大! -- 我是一個擁有 中 港 澳 臺 駕駛執照 + 大客車 + 大型重機 駕照 的人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9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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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龍您認真了..小心被反諷說:根據成龍的鼻子表示(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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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s大 成龍是 Jackie Chan 和我搭不上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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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小弟搞錯了 此JACKIE非比JACKY (光速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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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他想表達的意思是他去過"台中港"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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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沒有關係~反正我因為有二岸四地的駕照而被網友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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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去過台中港噢~每次搭1028自強號會經過台中港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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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第一天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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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如果m大真的又要訴願 我個人覺得 臺灣的交通 只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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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亂~之前的要求吊扣大車駕照中的小車駕駛資格 已經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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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理由了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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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句 我不是要挑戰m大甚麼 亦不希望與m大結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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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很亂又怎樣?既然法規有模糊地帶,訴願甚至勝訴都是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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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權利與合法的判決。若是要治本,應該是要修改法條,明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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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扣高級車時低級車輛也概括吊扣。但為何反而是保留吊銷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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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扣兩字呢?應該去詢問立法諸公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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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治本的話應該要治腦!大家都很乖 就不會有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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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外,同樣是吊扣駕照即吊扣所有車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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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1:23, , 18F
自己以為有一堆駕照很屌 被酸也是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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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問題吵過幾百次了 煩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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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大 請問你有嗎?不喜歡不要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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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t大又有甚麼?一個有駕照 一個有律師執照 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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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紅別人前 請看看自己口袋裏有些甚麼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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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1:46, , 23F
我有權發表我的意見 請你不要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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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張嘴阿~ 傲慢的態度 難怪一堆人會酸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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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也不爽不要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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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有條件比被別人酸 總比甚麼都沒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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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窮到甚麼都沒有只剩下一堆駕照 又如何?不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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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2:00, , 28F
我想有一堆駕照不是違法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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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2:02, , 29F
同意l大的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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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2:16, , 30F
我說啊 正確是一回事 態度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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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2:16, , 31F
不成熟的人為了原則犧牲 成熟的人為了原則謙卑的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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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2:17, , 32F
分享知識是好事 態度和緩些可以省去很多麻煩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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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2:19, , 33F
回s大 t大就是一直不爽我有一堆駕照 我都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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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2:20, , 34F
t大由之前我的回文就開始挑釁 我都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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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酸不起來...當作沒看到可以省事些 (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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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有什麼好吵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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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2:21, , 37F
反正 重點是你分享的東西對大家有用就好了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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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大所言甚是 Jacky 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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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2:22, , 39F
亦謝謝H大的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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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A73c6h5 (bi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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