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單行道前車突左轉發生擦撞已刪文
※ 引述《wendysister (wendy)》之銘言:
: 是這樣的,上個月騎車的時候
: 看到一個歐巴喪一直停在路口
賭公司明天有可能放颱風假,所以晚睡打篇文章分享一下自己的歐巴桑事件
http://i.imgur.com/qTA4gmk.jpg

現場圖如上,7月10號上午我行經上班路線時,撞到一位從支線道切西瓜轉彎的阿婆
對方稱要從支線道前往凱基銀行,正常人會先直行在變換到外線車道最後到凱基銀行,
或是從支幹道直行進外側車道到凱基銀行,不過歐巴桑不是正常人所以他直接橫切
想到凱基至外側車道時被我撞上,以下對方路徑圖
http://i.imgur.com/hdvOLsd.jpg

初判表
我方行徑未標誌路口未減速
對方少線車道未禮讓多線車道
個人認為肇事責任可能7:3,當時黃網線上是有車輛存在,
所以對方是從車與車之間鑽出來,那台車的責任
當下我有詢問過交警,警察認為對方無責
雙方有體傷,我則是事過一天後才去驗傷,原因接下來講,車禍當天我非常火爆
講話是毫不留情,就是對方一句:我都騎過來了,你還來撞我。一直到醫院對方依然
想用年紀來壓我,下午時間我撥空致電到對方家沒人接,晚上傳了兩通簡訊對方沒回
隔天下午又撥了兩通電話,第一通則是當事人接,我詢問對方當天筆錄狀況
對方則回那天他不清楚,不知道回了警察什麼,就這樣掛了我電話
一怒之下我又打了第二通,這次是對方家人接,口氣非常差的質問對方為什麼掛電話
家屬回他腳不舒服啦,聽到這裡我又更不爽了,腳痛跟當事人掛我電話有什麼關係
一陣胡扯中,對方就不回話了又不了了之
這是7月份的事,8月份則是對方申請9月初調解我不知情,第一場我沒去
第二場則是我自己申請,快過12點了打個日期(第二場調解9/26)
9月初我申請完調解後下午,對方打給我怡然是用賣老的口氣
質疑我為什麼沒去第一場調解,最後被我吼倒掛電話
今天出席調解,對方帶了家屬三人,
雙方坐下後我就聞到坐我隔壁的對方家屬有濃濃的酒味
http://imgur.com/2uZ9skS

以上位置圖,調委確認身份後我馬上質疑對方為什麼掛電話
(為什麼我會這麼執著這件事等等會講)
對方依然一直跳針他腳痛所以掛我電話,當事人包涵當事人家屬
一副我年紀比他們小對他們講話應該客氣點,講沒兩句,對方就指我態度差
那位疑似酒醉的家屬突然往我手臂抓,對我咆哮:你想怎麼樣啦
實在太恐怖,小弟簡直嚇傻了,三個家屬包圍我其中一位還喝過酒
下意識我馬上站起來吼回去:不然你想怎麼樣啦,一陣拉扯中
我把對方往牆壁上推,拿起椅子直接朝他尻下去,沒多久被眾人隔開
對方似乎嘴角流血,其他調委在現場吼,這裡是公眾場所要打架出去外面
想想似乎有道理,冷靜幾秒後,我出去拿安全帽準備找對方門口釘孤枝
途中被警方攔下,做完口語錄後簽決裂,最後今日調解獲得決裂書x1、傷害罪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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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你看完會覺得都是我個性火爆造成的結果
不否認這是事實跟我的人生經歷有過,不多談
臉書路安的管理員認為臺灣人的自尊心高,所以經不起別人的嚴厲的批評與指正
我個人就是自尊心非常高的人,所以能做到的就是養成良好的行車習慣,
不讓人有機會去批評,就算有天因為自己的疏忽造成別人的不爽,
指教、批評甚至是辱罵我也接受,我不會拿自尊心當成擋箭牌,用來掩蓋自己的過失
這種行為不叫自尊心高,而是不認錯的臉皮厚
唯一我不會遵守的規則只有兩段式左轉,哪天被抓到也不過鼻子摸摸去繳罰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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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交通事故原先我的態度很簡單,對我來講機車只是交通工具能騎就好
只要對方認為是自己切西瓜撿進我的線道歉就好,不打算跟對方求償
就算是體傷當下我也沒講,只不過在車禍現場發發自己的脾氣
一切的引爆點就從對方掛我電話的那一刻,而且還是腳痛手掛電話
如此瞎的理由搪塞我開始,就沒打算跟對方好好談了,所以隔日才去驗傷
一事又多一事,估計我的事情還會玩很久,颱風天祝各位行車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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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是吃了不少虧,感謝你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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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是對方先出手,我也不會反擊
老闆人很好,我也不會挑戰警察的公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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