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右轉車與直行機車爭道 高市取消分隔實線

看板biker (機車 摩托車)作者 (囧龍)時間5年前 (2019/08/16 10:31), 5年前編輯推噓25(2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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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udo11927 (土豆 thoo tau)》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Road 看板 #1TLAKlnl ] : 原文標題:右轉車常與直行機車爭道 高市取消分隔實線改善 : 新聞出處: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884206 :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有鑑於右轉的汽機車,常迫使機車道直行機車無處閃讓, : 高市交通局決定在中正一至三路、五福三路及澄清路等主要幹道共37處路口,取消快 : 慢車道分隔「實」線,改為可變換超越的虛線,屆時汽、機車混道情形將增加,但可 : 避免直行的機車為閃避右轉車,違規、冒險跨越實線,或夾在左入的公車和右轉汽車 : 間所受的威脅。 : https://imgur.com/GnSdx8a.jpg
: https://imgur.com/vLK4Nwi.jpg
: 右轉車與直行機車常爭道機車無處閃躲,交通局取消分隔實線(紅線所圈處)救機車 : 騎士。(記者黃良傑攝) : 交通局表示,經大數據檢討統計交通事故型態,近年市區最常見的肇事場景,就是路 : 口直行車與右轉車的交叉側撞,又首當衝擊受傷的又以機車騎士最多,研究其發生原 : 因,除未注意車前狀況,或未依標誌指示行駛外,交通工程的規劃有改善空間。 : 因此,在交通工程上,特別規劃因應不同路型所設計的分流指示標線,讓直行機慢車 : 與右轉汽車在通過路口時更加安全,陸續在中正一、二、三路(輔仁路至中山路段) : 、五福三路(中山路至河東路段)及澄清路(光復路至自由路段)等主要幹道雙向共 : 37處,在臨近路口實施取消快慢車道分隔線。 : 交通局將臨近路口30公尺處白的實線,改為可超越的白虛線,在明顯處增設指向標線 : 等措施,藉以導引汽車駕駛人提前進入慢車道再行右轉,有效避免直行機慢車與右轉 : 汽車發生碰撞事故,另曾因下雨天機車騎士騎在標線上打滑倒地,市府要求改用高抗 : 滑係數標線(65BPN),希望減少打滑意外。 : 交通局提醒用路人在接近路口前,右轉車提早靠右,直行的機慢車除了慢車道外,也 : 可多加利用開放行駛的最外側快車道,避免一直往右靠,因無閃避而生意外,右轉汽 : 車也應注意右後側是否仍有其他車輛或行人,並提前靠右,以減少因視覺死角而衍生 : 的交通事故。 : 心得: : > 可避免直行的機車為閃避右轉車,違規、冒險跨越實線 : > 將臨近路口30公尺處白的實線,改為可超越的白虛線 : 這兩句話怪怪的,如果是10cm的快慢車道分隔線,本來就能跨越,如果是15cm寬的道 : 路邊線則本來就不該騎在線外,不過考量到路上很可能有大多數人搞不清楚標線的意 : 義,直接改成白虛線,加上箭頭指示,應該是能對引導車流有點幫助。原本左邊那種 : 叫汽車在中線直接右轉去撞機慢車的標線實在母湯。 : https://imgur.com/mP0utd1.jpg
: > 交通局提醒用路人(後略) : 在不大幅改變現行規則、設計的狀況下,希望交通局或交通部能更多宣導車流分向。 其實這顯示出的是絕大多數駕駛人並不了解標線以及規定... 這並不是說絕大多數人無知,而是國家的駕駛養成以及違規取締制度整套壞了。 考過駕照的基本上(?!)都瞭解一些道路基本運作與規則, 例如轉灣讓直行、變換車道與轉彎時注意後方來車、使用方向燈等等基本原則, 但是對於「標誌與標線」這塊,就很少人有足夠的理解, (誰會沒事去翻《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啊...還有一堆附圖煩都煩死) 筆試題庫裡面雖然有考,但是實際的不管繞場(普、大重)或者道駕(自小客), 都沒有著重在這塊,導致普遍只對一些很基本的有正確認識,如: 雙白線、雙黃線、斑馬線(其實是枕木紋)... 其中最被大家所忽略的,首推本件的「快慢車道分隔線」了。 這反而是有在騎車的,普遍瞭解程度較高, 如果是沒騎過車,滿18後就直接考自小客的,應該有一半以上不知道這東西, 所以看到劃白色實線的,直覺就是認為「那是機車走的」,所以不會開上去。 (違規達人則會認為:那是停車用的) 實際上,白色10cm實線是用以區分快、慢車道, 而慢車道,四輪以上汽車能不能走? 直接上法條: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5條第2項: 「四輪以上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 、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 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 ----------------------------------- 嗯,不能啊~你看他寫「不得」! 雖然他前段有寫「除起駛、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但並沒有正面寫「此時得行駛」, 如果以嚴格的形式邏輯來說, 不能說這樣的敘述方式等於「起駛、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時就可以行駛慢車道。 所以我們再來看另一個規定: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4款: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 四、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 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 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換入慢車道。」 ----------------------------------- 這兩條搭配起來,結論就相當清楚了,至少在「右轉彎」的場合, 四輪以上汽車不只是「得」行駛慢車道,而且是「應」行駛慢車道, 不只如此,還「應」於路口「前」的「30-60公尺」處,即變換車道至慢車道, 如此再搭配上「路口30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方為「合法之右轉」。 換言之,不論因為不知道、不敢,而不會在右轉前換入慢車道就直接右轉的汽車, 並不只是新聞講的「爭道」這麼簡單而已,而是「全部都是違規右轉」! 因此,情感上雖能理解政府此處塗銷慢車道線的做法,但這其實並不正確, 因為這並沒有矯正、正確宣導何謂「合法右轉」之概念, 我很不想這麼說,但我認為這是因為政府也不知道上開二規定搭配的結果, 也就是政府內部絕對也是很多人覺得「那就慢車道,汽車不能走啊」。 ------------------------------ 最後再來抱怨一下慢車道這詭異的東西... 慢車道,顧名思義是給「慢車」走的, 但是我們的慢車道是給「機車及慢車」走,也才會有「機慢車道」的說法, 但實際上卻很常發生,慢車(如自行車)在慢車道上靠右行時, 卻還被機車按喇叭,甚至逼到更邊邊的情形,完全忽略事實上此時他是合法行駛。 很多人認為自行車騎在路上「很危險」,但卻沒有想到「危險的來源」, 同樣的道理,如果角色換成「四輪以上汽車」對上「機車」, 我們就會說「四輪嘴臉」或者「大車嘴臉」, 那麼騎機車的我們實在不應該以此為由,對合法行駛的自行車,加以逼迫。 ------------------------------- 同場加映:「優先」?「專用」? 在有劃慢車道的路段,我們常常看到裡面有畫一台機車或者腳踏車的圖, 這也是很多開車的不敢、不願行駛的原因之一, 但這代表著甚麼呢? 一樣先上規定: -------------------------------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83-1條第1、2項: 「快慢車道分隔線,用以指示快車道外側邊緣之位置,劃分快車道與慢車道 之界線。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為十公分,除臨近路口得採車道線劃設, 並以六十公尺為原則外,應採整段設置,但交岔路口免設之。劃設本標線 ,距離人行道、路緣或車輛停放線應有二公尺以上之寬度。道路設有劃分 島;其功能為劃分快慢車道者,應劃設本標線於分隔島之兩側,與劃分島 間隔至少十公分。(第1項) 本標線得視需要於慢車道由左至右併排繪設機車圖案及自行車圖案,每過 交岔路口入口處標繪之,路段中每超過五百公尺得加繪一組。(第2項)」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4-1條第1項: 「機車優先車道標線,用以指示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優先行駛之車道, 其他車種除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向外,不得橫跨或占用行駛。 本標線以白色實線及機車圖形劃設之,每過交岔路口處均應標繪之,並於 兩機車圖形間,縱向標寫白色「機車優先」標字配合使用。」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4條第1、2、3項: 「車種專用車道標線,用以指示僅限於某車種行駛之專用車道,其他車種及 行人不得進入。(第1項) 本標線由白色菱形劃設之,菱形之二對角線分別為縱向長二百五十公分, 橫向長一百公分,線寬十五公分。自專用車道起點處開始標繪,每隔三十 至六十公尺標繪一組,每過交岔路口或路段中入口處均應標繪之,並於每 兩個菱形中間,縱向標寫白色車種專用車道標字或圖示配合使用。高乘載 車輛專用車道線之間距得放大為一至二公里。(第2項) 本標線車道與車道間應以雙白實線或雙黃實線分隔,自行車專用車道線得 劃設於騎樓以外之人行道。允許專用車種進、出相鄰專用道之其他車道時 ,應以單邊禁止變換車道線劃設,線寬十公分、間隔十公分,並得加繪專 用車道管制時間。(第3項)」 ----------------------------------- 由以上三條規定,我們可得知: 1.慢車道、車種優先道、車種專用道是不同的東西。 2.慢車道、車種優先道的規範效果原則上一樣, 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向時,其他車種可以使用該車道。 3.車種專用道無此例外,所以在最外側車道有專用道,內側又可以右轉時, 就是華國政府貼心的合法死亡陷阱。 4.慢車道並畫有機車或自行車圖樣時,「不具特別效果」,並不代表它是優先或專用道。 5.車種專用道原則上會是「雙白或雙黃實線」區隔,而且會有「白色菱形」, 也就是主要區分優先或專用,認白色菱形就對了。 以上是小弟望文生義的粗淺認知,如理解有誤歡迎討論勘誤, 希望大家都不要中了華國交通陷阱,永遠行車平安~ -- || | | | ψ || | | | || 行 | || 騎士: ██ || | | | 我以前和你一樣是個好公民, || 車 | ||| 直到我跨上了我的車。 || | | | This is TAIPE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40.5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565922693.A.E4C.html

08/16 10:38, 5年前 , 1F
講得很清楚 快慢車道的亂象之一 就是四輪車很喜歡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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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車道直接尻右轉 因為骨子裡認定旁邊那條是機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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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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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0:40, 5年前 , 4F
請問簽名檔可以借我用嗎?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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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錯誤的車種分流導致觀念偏差以外 當然標線也是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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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的問題 常常在外側快車道看到劃右轉箭頭 豈不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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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0:40, 5年前 , 7F
示駕駛可以違反右轉靠右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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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這也是超大的問題, 在高雄甚至有「實體分隔島可右轉」的 設計,完全叫你直行車吃屎。 (不過這種有的是有獨立號誌就是了)

08/16 10:56, 5年前 , 8F
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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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1:00, 5年前 , 9F
政府的作法又是明顯的大小眼,四輪知識水平不夠,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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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1:00, 5年前 , 10F
我幫你們把實線劃掉,二輪知識水平不夠,那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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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1:02, 5年前 , 11F
直行讓轉彎?我有看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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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太順寫反XDDD感謝提醒

08/16 11:03, 5年前 , 12F
這影片閒聊的部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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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1:04, 5年前 , 13F
出台灣路權的優先順序,老外說西方世界會大讓小,台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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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1:05, 5年前 , 14F
小讓大,這種用路觀念不改變,只想著跟上西方道路規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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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1:06, 5年前 , 15F
沒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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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1:41, 5年前 , 16F
先進國家是能力越大責任越大,先禁國家是能力越大權力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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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2:33, 5年前 , 18F
台灣只看輪胎 輪胎少讓多 輪胎小讓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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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路的吃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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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3:11, 5年前 , 20F
下篇敲碗營建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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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78965 (223.136.227.79 臺灣), 08/16/2019 14:39:18 ※ 編輯: d78965 (223.136.227.79 臺灣), 08/16/2019 14:42:09

08/16 17:00, 5年前 , 21F
反正規定二段左轉也一堆人故意直接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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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19:37, 5年前 , 22F
開車兩段式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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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20:08, 5年前 , 23F
淚推啊 知音難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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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20:10, 5年前 , 24F
很多人連快慢車道的認知都是錯的 怎麼可能知道四輪其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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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慢車道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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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20:29, 5年前 , 26F
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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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22:13, 5年前 , 2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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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22:29, 5年前 , 28F
怎麼可能不知道?考駕照題目有要求開在最右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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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22:40, 5年前 , 2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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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22:41, 5年前 , 3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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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22:42, 5年前 , 32F
今天的問題是太多機車喜歡龜在最右側的優先道,其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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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22:42, 5年前 , 33F
開車的人也很難切過去。對兩種族群都是不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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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22:44, 5年前 , 3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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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22:46, 5年前 , 3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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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22:49, 5年前 , 36F
路很大卻都騎右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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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園夜市有在出入的應該都知道那路口。我都騎在中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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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22:57, 5年前 , 38F
因為騎在最右邊反而危險,尤其擺攤貨車出入頻繁要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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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23:00, 5年前 , 39F
不過法規很有趣,要做「關門」動作的話,其實要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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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6 23:00, 5年前 , 40F
口的車道線(白色虛線)才能切出去最外側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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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不小心太早切(上一個路口)還會被靠北佔用機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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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01:20, 5年前 , 42F
慢車道不是停汽車用的嗎?(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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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01:33, 5年前 , 43F
沒有人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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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19:23, 5年前 , 44F
高雄市路廊之四輪於中線車道狀況於實線之前n公尺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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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方向燈及降速後俟右側機車通過後再切至最右線,緊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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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打右方向燈右轉。更好方式是於右轉車道前一路口預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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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19:23, 5年前 , 47F
開至慢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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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23:25, 5年前 , 48F
我開車必提前去慢車道再右轉,不提前靠右就是違反直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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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23:25, 5年前 , 49F
容易撃落機車、還會堵住後面直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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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23:28, 5年前 , 50F
很久之前高雄實體分隔島快車道可右轉的路段,甚至沒有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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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23:28, 5年前 , 51F
立右轉時相。有設快車道右轉時相這十年才有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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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2:25, 5年前 , 52F
推,亂源就是汽車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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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TLXM5vC (bi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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