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更新車禍後續與偵查庭、調解與刑事庭經驗分享) [問題] 車禍維修
原文吃光,可以看藍色的小標題找需要的內容。
主要有【事件懶人包】、【關於對方誇張言論的純抱怨部分】、【偵查庭】、
【開庭前調解+刑事庭】、【求償清單與附件】
我自己覺得本次事件稍微比較特別的地方有:
1. 沒有初判表是否影響後續過失傷害起訴?(見【偵查庭】)
2. 休養時間不到一個月的話如何計算求償金額?(見【求償清單與附件】)
【重點】
調解內容可約定賠款期限及收到全部款項之後才撤告以保障權益!!!
法律途徑不一定有用但大部分情況下還是一個可以嘗試的解決方式。
【前情+結果懶人包】
對方機車逆向駛入我方車道,
與我才買兩個多月的寶貝車車碰撞。
原本只要求修車+看診費用(27350+1600)結果對方還是覺得太貴,
後來就提告並把請假薪資損失等都提出一起求償,
對方被起訴然後開庭當天調解成立總賠償金額40000。
本來我爺奶姑姑等長輩都一直叫我不要追究,人沒事就好(?)
很感謝建議堅持提告的板友。
當時擔心很多,
例如事故沒有初判表(詳情可a我ID看前文)怕肇責釐清部分有問題,
診斷書沒寫應休養時間也怕請的病假無法要求薪資損失賠償,
(撈判決書看好像都診斷書都會寫宜休養多久)
猶豫很久最後終於還是下定決心提告。
本文先抱怨一下對方各種討人厭的發言,
後面簡單分享偵查庭、刑事庭與開庭前調解流程,
以及求償明細與相關證明文件準備供需要的板友參考。
【關於「她千錯萬錯只是運氣好遇到我輪子壓在分向線上面」】
檢察官詢問時對方表示是我「騎很快斜斜朝他騎過去撞他」、
「我不可能沒看到他一定是邊睡邊騎車」、
「錯都在我只是我運氣好遇到他車輪壓在分向線上面」。
偵查庭前後對方態度強硬講很多有的沒:
1. 我剛出社會不懂不要意氣用事,
他本人&車行同事經驗都很多,
他不是拿刀砍我所以不可能被起訴我亂告會被法官罵。
2. 他沒錢(一直叫我看銀行app戶頭餘額小於1000的畫面)
3. 他時間自由隨時可以跑法院,順便關心我是不是請假來開偵查庭。
4. 他很有誠意,雖然他覺得我的車車不到15000可修好但他同意20000和解。
這段時間每次想到這件事都覺得自己真是個智障。
摔車當時對方問我要不要叫救護車我說不用,
還跟對方說不用擔心,雖然我掰咖但還可以走應該沒骨折,
(當下本來還在想說真的有要去醫院嗎還好最後有去)
警察沒做筆錄沒酒測什麼我都不知道應該反應要求要做,
後來想想大概是一開始表現的過於智障才讓對方覺得可以這麼囂張的對待我QQ
又覺得自己很委屈遵守交通規則結果受傷掰咖很久皮整片蹭掉現在左腳還是有疤,
剛買的新車摔壞,
只要求修車錢+急診錢還被對方教訓,
然後家人也念我才考到駕照沒多久就事故是不是太不小心QXQ
好在目前看起來拖了一年終於告一段落了。
【偵查庭】
進去前要求手機關機,
在場有問話的檢察官跟做紀錄的書記官,
詢問是否有和解意願及為何無法和解(僅簡單詢問沒有要勸和的意思),
再來確認基本資料、詢問雙方當天事發經過(跟做筆錄很像),
播放監視器畫面,詢問對方是否認罪,
詢問是否有想要做事故責任鑑定,
之後印出紀錄內容請雙方確認後簽名,
然後就回家等通知。
是否一定要做事故鑑定?
因為沒有初判表,
檢察官有問我們要不要事故責任鑑定,
並說以檢方立場雖然看來事實明確但還是希望有初判表或事故鑑定結果作為起訴依據。
我覺得一人出一半的話可接受,
但對方拒絕所以我也不想自己出這3000元。
(檢察官偵查庭結束隔天又有打給我問我是不是真的不出錢)
最後是在沒有初判表也沒有事故責任鑑定的狀況下,
直接依照警方事故現場圖、監視器畫面與筆錄內容起訴對方。
三個月後收到起訴書,再之後刑事庭開庭傳票。
【調解和刑事庭】
提告前並沒有申請與對方調解,所以其實不調解直接提告也是可行的。
不過開庭前還是有被安排法官移付調解這樣。
調解和開庭安排在同地點同一天(原表定10:20調解,10:50開庭)
跟偵查庭一樣案件都是一件一件辦下來時間純參考用,
但延誤大致上不超過10分鐘。
調解地點是地方法院的調解中心。
另外傳票弄丟也沒關係,當天只要有帶身分證就可以報到。
雖然搜尋到的調解心得好像雙方大部分都有多人出席,
不過我那時的調解中心房間很小只有設四個座位,
調解委員只有一位坐在其中一側,
另一側兩個位置分別坐我和對方,感覺沒有留給親友在場的餘地(?
調解過程跟搜到的心得滿像,總之是委員先問一下雙方的和解條件,
然後協調達成共識。
調解成立之後刑事庭還是有開庭,
這次只有要求手機靜音。
參與者法官一人,書記官一人,檢察官一人和刑警。
因為已經初步調解成立,
所以法官就是大致上確認我們調解的條件內容,
詢問對方是否認罪,以及提醒我如果收到全部款項記得撤告。
【求償明細與附件】
雖然我有準備但因為最終沒有走到民事訴訟部分,
所以這個求償清單附件僅供參考不保證真正打民事官司的時候是否被採納。
但至少我調解的時候出示調解委員看過是說我的要求都合理。
實報實銷的像醫療費用、醫療耗材這些反正就收據、診斷書,
大家應該沒什麼問題。
1. 車子維修
這部分有請車行幫忙把料錢和工錢分開列,
然後以司法院的折舊試算表網站計算折舊倍率
https://gdgt.judicial.gov.tw/judtool/wkc/GDGT02.htm
2. 薪資損失
大部分判決書都是骨折那種需休養很久、用月薪*幾個月計算,
但我是只有要求病假三天的薪水損失。
當時撈判決書系統看很久有找到用月薪/該月工作天的方式計算日薪作為求償依據。
所以我附的文件有「薪資條」、「跟公司簽的僱傭契約」、「當月班表」、「請假證明」
整個流程花費時間如下:
提告→偵查庭:三個月
偵查庭→起訴書:三個月
起訴書→開庭通知:三周
開庭通知→開庭:一個月
前後總共請假兩天。
最後還是重點再提醒大家的是調解可約定還款期限及收到全部款項之後才撤告!!!!
聽朋友分享過調解的時對方裝乖結果調解成立之後都沒付錢,
為了避免這種狀況可以詳細約定撤告條件以保障權益。
最後再次感謝鼓勵我的板友們~
簡單分享,如果還有什麼想問的歡迎再提問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44.2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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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elix0928 (114.44.44.20 臺灣), 10/24/2024 21:3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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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這次我自己也覺得有學習到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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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時就是覺得不賠我錢的話那就繳罰金給國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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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之後整個人氣勢都弱了~
說啊檢察官就說是這樣我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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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只能用其他項目(主要是精神賠償吧)去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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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的時候整個欲哭無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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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自己幫忙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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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買行車紀錄器了!!
有用來成功檢舉遇到的逆向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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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的耐用年限是3年哦~所以是選3年那個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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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在士林,提告之後也是過三個多月才開偵查庭哦~
文章最後面有提到整個流程花費時間
提告→偵查庭:三個月
偵查庭→起訴書:三個月
起訴書→開庭通知:三周
開庭通知→開庭:一個月
2. f大的事件是有一方是汽車嗎?
【維修費與折舊】
我是建議如果對方沒有提折舊,就不用自己先幫他算好。
主要是因為民事糾紛不像刑事那樣有比較明確的條文規範,
就是雙方各自做出有利於自己的陳述請法官根據說詞仲裁而已。
民事庭上求償金額是針對雙方有爭執的項目去討論,
若對方無異議的就會如下圖這樣「為被告所不爭執,予准許」直接照判。
(這份是醫藥費,但我之前查判決書的時候有看到維修費用不爭執的)
https://imgur.com/a/S5eNcqj.png
如果f大的意思說能不能以二手價/新車價比例去算零件折舊率,
那就是對方能接受的話就是可以,
但如果對方有異議給法官裁判的話,
可以提看看但法官通常還是以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計算折舊為客觀標準。
另外折舊部分套公式算倍率低於1/10時以1/10計,
所以維修料件的錢最低就是變0.1倍,工錢都不影響。
【汽車價值減損】
車子單價比機車高,
如果是因為事故造成車子價值減損的話需要找鑑定委員會,
這個部分批踢踢車板有心得文分享可以參考,
基本上鑑定費用就要10000,
所以一般來說大概是車齡2-3年內比較會去求償這部分。
不確定我有沒有誤會f大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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