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請不要幫Jordan推責任

看板AIR_JORDAN作者 (春雨如酒柳如煙)時間20年前 (2004/05/25 23:33),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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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我門來推想幾種情形 1.喬丹要更多表現 NIKE不同意: 大家認為的神 NIKE敢違背嗎? 這種情形幾乎是不成立的 2.喬丹想草草結束 NIEK不同意: 有此可能 3.喬丹想更多表現 NIKE也同意: 皆大歡喜 4.喬丹草草結束 NIKE也同意(或者至少活動設置上讓喬丹可以草草結束):有此可能 再針對2.4兩種情形分析: 如果是第二種情形 那麼NIKE應該會發表聲明 "稍微"譴責喬丹的不是吧! 畢竟在商言商 品牌形象被代言人自己搞砸了 總不能還啞巴吃黃蓮吧? 第四種情形就更有可能了 一個願打 一個願哀 反正他們根本就沒想到台灣的客戶過! 至於大家認為的第一種情形 別傻了 想都知道不可能 反正神就是神 也沒有人敢不從 你說是不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59.88

140.113.138.96 05/25, , 1F
呵 那喬丹不表示意見勒?
140.113.138.96 05/25, 1F

218.168.60.93 05/25, , 2F
NIKE連"稍微"譴責喬丹都不可能 他們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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