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請不要幫Jordan推責任
※ 引述《VersaceII (叫我 神)》之銘言:
: ※ 引述《sandpiper (春雨如酒柳如煙)》之銘言:
: : 事實上我門來推想幾種情形
: : 1.喬丹要更多表現 NIKE不同意: 大家認為的神 NIKE敢違背嗎? 這種情形幾乎是不成立的
: : 2.喬丹想草草結束 NIEK不同意: 有此可能
: : 3.喬丹想更多表現 NIKE也同意: 皆大歡喜
: : 4.喬丹草草結束 NIKE也同意(或者至少活動設置上讓喬丹可以草草結束):有此可能
: : 再針對2.4兩種情形分析:
: : 如果是第二種情形 那麼NIKE應該會發表聲明 "稍微"譴責喬丹的不是吧!
: : 畢竟在商言商 品牌形象被代言人自己搞砸了 總不能還啞巴吃黃蓮吧?
: : 第四種情形就更有可能了 一個願打 一個願哀 反正他們根本就沒想到台灣的客戶過!
: : 至於大家認為的第一種情形 別傻了 想都知道不可能
: : 反正神就是神 也沒有人敢不從 你說是不是?
: 有沒有可能
: 1.喬丹完全來度假 NIKE同意: 結果變成這次這樣
: 2.喬丹完全來度假 NIKE不同意: NIKE沒這個膽 不同意喬丹就不來了..=.=
: 我覺得現在有很多人
: 已經先入為主的認為 jordan有錯
: 我想多考慮一點可能的機會 會比較好 ^^"
恩,當然必須要這麼考慮
然後再去反証他,才能夠得到客觀的結果
首先,所謂的亞洲行,有可能是度假行嗎?從這幾次的行程看來,
都不像,尤其台灣並非第一站,在中國大陸已經有行銷曝光的行
程了,所以說來台灣就變成度假,難以置信。
第二,度假會有23小時的他國渡假嗎?會不會太累了一點?
就僅從這兩點,或者單一一點很難成立,但是相輔相成
應該可以否定你的假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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